“突突突突!”
轰鸣的巨响,地掘机已经进入了山内,破坚铲车紧随其后,一辆运土的履带车严正以待。在现代科技下,什么样的工程作业都已经难不倒他们了,这就是高科技时代的美好。
“要不要来点女儿红,这是我花了大价钱从一个老农那儿买到的,珍藏了八十年的美酒,今天是个好日子,我就大方的拿出来与诸位饮上一杯。”
刘总这时候从自己的车上拿出一坛酒来,身后跟着的人扛着一套折叠桌椅,还有一套酒杯。
“刘总果然有不少的好东西呀,这个年份的女儿红,就连我们都没有,朱家是出了名的好酒,也没有这年份的,也不知道你是走了什么运,能够买到。”
陈家家主笑着走了过来,挺着粗糙的大鼻子,显然也是一个好酒之人。
“不错,这种年份的女儿红太难寻到了,我家里只有几百坛二十年前埋下的黄酒。”
听到陈家主的声音,朱家主也走了过来,双眼紧盯着刘总怀中抱着的酒坛。
东洲人,有着极其深远的酒文化历史,因此对粮食酿造的白酒,十分钟爱,像传承世家,基本上自己家中都有许多几十年以上的白酒埋在地底,尚未开封。
之所以大部分都是几十年以上,百年以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超过一百年的白酒,很有可能会变成酒膏,因此一般埋藏八十年左右,就会取出来喝掉。
而任何一坛埋藏了八十年之久的酒,往往都能够卖出数千万高价。
刘总手中的这一坛女儿红就是从东洲一个酿酒传承的小镇上购买的,花费了六千多万联邦币,算得上是一笔巨款。
“唔,嗯,味道不错,是不可多得的好酒。”
朱家主率先饮了一杯,满意地点头道。
“我也尝口。”
世家家主们纷纷围上前来,一人饮一杯,大呼痛快。
李罗倒是对这种酒不感兴趣,他如果想喝的话,完全可以具现一坛千年美酒,还不带任何副作用,而且很便宜。
“不管什么东西,带上了年份,就很不一样。一个万年前的杯子,现在价值2个亿,一个活了上万年的人,价值一个东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