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一拍马屁股,命令道:“脏狮子,回家。”
那匹叫做“脏狮子”的马长嘶一声,沿着来时的路又跑了回去,这次人们看的更清楚了,这匹马跑真快!
拉尔夫一拍高文的后背,喜道:“你小子怎么才来!”
高文消失了三天,这三天高文就和这匹马泡在一起,经过这三天的努力,他终于拥有了第一匹马。
两个高文都喜欢马,或者换个更准确的说法,每个男人都喜欢马。当初和莱茵斯谈了一整个下午,高文首先提的就是马。他想要的那匹马其貌不扬,看着并不神骏,但在它匀称的肌肉中蕴含着不可思议的力量,若论爆发力,它是马中的猎豹。若论耐力,它是马中的雪橇犬。
那是他与莱茵斯的初次见面,只有口头盟约,不能保证彼此的忠诚,如果对方选择将马据为己有,那高文将毫无办法。高文本可以等一等,等有空了亲自去把那匹被埋没的马买下。但那要等很久,高文不想再等了。
三天前,他终于收到莱茵斯传来的消息:马到了。高文立刻从学院消失,赶到了莱茵斯家的马场,见到了那匹马。
“脏狮子”是它的名字,没有人会觉得这个名字不贴切。灰色的马鬃梳不整齐,杂乱的四处生长,就像张开的狮子鬃毛。再看它的表情,分明露出了狮子式的不屑。
在书中,脏狮子在一家马戏团里长大,但它天生是一匹战马,学不会马戏团里的那些把戏,所以一直被当成骡子用。后来被识货的伯乐发现,买下后献给了公爵本人。他们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公爵命令道:跪下。脏狮子立刻乖乖弯曲下自己的前腿,表示臣服。
而高文远不如公爵,他和它一起待了整整三天。这三天里,人和马互相折磨,谁也没能睡一个好觉,高文随时可以选择退出战斗,但他坚持了下来,最终用一身淤青换得了暂时胜利,脏狮子终于愿意装上马具了。
在稀释圣水溶液中泡了一个小时,就算是休息过了,高文立刻骑上脏狮子,向无名山狂奔而去,终于赶在了点名之前抵达。这是一次不理智的选择,在和脏狮子较劲的时候,高文完全忘记了时间。“下次不能再犯这种错误了。”高文在内心提醒自己。
考官没有直接杠掉高文的名字,而是只在后面花了一个圈,代表一次差评。
“好,既然全员到齐,我再重申一遍纪律。我提醒各位,违纪行为会导致严重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