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小队成立

我的体内有手机 二两杯 1168 字 10个月前

“谢!林sir!”

对于方同的敬礼,林警司满含微笑的点了点头,他真的十分欣赏方同,他知道方同是个有本事的人,别看现在方同还只是个督察,但是方同的年龄小啊,没准以后做到的位置会比自己都高。

趁着方同还未发迹,提前种下种子,到时候的收获,绝对会赚个钵满盆满。

与林警司告别后,方同回到了自己的小窝,虽然只有60平米,但是这个小空间会让他在这个‘异乡’稍微有些安全感。

第二天,方同准时来到了警署,在自己的办公区域等待着自己以后的手下队员。

第一个来的是个有个啤酒肚的中年男子,只见他刚推开方同小队办公区的大门时,他的嘴里还咬着一根油条,当他看到方同时还差点把嘴里的油条喷出去。

“方sir!早!”

因为警署昨天的任命下达时,就通知了方同小队的所有人员,所以他们都知道方同以后就是他们的长官,而方同的样子,他们也早就通过海报等途径知晓了。

所以他见到方同时,才会第一时间向方同敬礼。

“早,花叔,呵呵,快去座位上吃吧。”

“yessir!”

看到中年男子落座,方同的大脑里查看着他的资料。

花叔,本命,李贵华,37岁,为人老练油滑,但是缺乏胆气,人到中年还只是重案组的队员,主要负责后勤事务。

“方sir!早!”

就在方同在脑海里查看花叔的资料时,一个年轻的小伙站在他对面,给他敬了个礼,声音十分洪亮。

“呵呵,早啊,威仔,过去吧。”

这个年轻小伙,叫张利威,飞虎队出身,身体好,枪法稳,格斗精,唯一的缺点就是不爱用脑子,好在服从命令,所以在重案组待了两年,还没任何建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