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好,你何时过来?”
“明天上午行么,见面地点你定。”
“好,我稍后给你发个位置。”
“明白了,明天见。”
第二天早上,林悠和战铠又通了电话,战铠说他已经来了司州,大约半小时以后就会达到林悠提供的地点---博远堂旧址,江门总部。
江门,司州地面上横空出世的全新社团,同时也是一家正规的贸易公司,公司名称是林悠起的,法人也是林悠定的,光看名字就能知道,狄江是老板,明面上的法人,林悠则担任着幕后老板和投资人的角色。
为什么这样做。
一来是因为林悠并不喜欢违法乱纪的事情,自然也不愿出任法人,而这样做不仅可以为自己降低法律风险,同时还可以掩人耳目,方便自己今后的调查。
二来则是为了帮狄江铺一条路,毕竟这家伙一直靠小偷小摸为生,长久看来不是个办法,再结合司州的当地秩序考量,拥有一家表面上正规、实则有些灰色收入的公司,也算是一个无奈又不错的着落。
所以林悠才坚持让狄江注册为公司法人,权当做给他支起一个摊子,而日后的发展就靠狄江自己了。
“江门老大,我出去接个朋友啊,你记得下午去注册公司,手续齐全才算正经生意。”林悠入戏很快,即使公司尚未注册完成,即使江门老大---狄江还没有小弟,他也坚持以“江门老大”称呼对方,少部分是调侃,多半则是为了给狄江树立自信,帮助他尽快走上正轨。
狄江则显得不好意思极了,三番五次阻止林悠,说悠哥才是老大,自己永远是悠哥的小弟,这样的称呼会折他寿的。
可无奈他还是拗不过林悠,同时也不敢太过强烈的顶撞林悠,所以他最终只能是“欣然接受”了“江门老大”的称谓,尽管他一直在不停地念叨:“我可不是谋权纂位之人,是悠哥逼我的,老天爷你可要看清楚啊,千万不要惩罚我啊”
“呵呵,想不到你小子还挺迷信。”林悠见状呵呵一笑,随即转身迈步出门,迎接他的新同事---战铠一行人去了。
博远堂不错,尤其是地理位置,依山傍水靠着码头,身处闹市却不算喧嚣。
林悠和狄江来到博远堂总部,不由得感叹那屠博远虽然是个莽汉,但品味还算可以,选址也一定下了功夫,比起狄江家的小区,这地方简直就是天堂。
两人走下车来,博远堂众人当即围聚上来,一个个都是凶神恶煞地样子,指着两人的鼻子质问,认为他们是来闹事的。
林悠则呵呵笑道:“闹事儿?你们想得太简单了。”
狄江也嗤笑道:“这是我家老大,此行的目的是解散你们,知趣的快滚!免得你们遭受血光之灾!还有你们的老大屠博远,他已经死了,临死前将博远堂托付给了我俩,所以这地方现在不属于你们了,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
“你他妈放屁!”
“哪里的不知死活的家伙!”
“砍死他们!竟敢咒我们老大!”
这帮人毫不知情,更加不知道林悠的厉害,见狄江与林悠上来就口出狂言,自然气不过,当即与两人动起手来。
林悠则冷冷一笑,用暴走的本事予以回应,一方面避免使用灵力再次被人盯上,一方面给对方留条活路,也算给自己积点阴德。
杀人太多,总是不太好嘛。
尤其是这些小弟,他们加入社团不少也都是身不由己。
没背景,没文化,没家世,没地位,找不到工作,社会也不予接受,但总得想办法混口饭吧,所以他们只能加入社团,靠打打杀杀为生,期盼着一天能飞黄腾达。
别看老百姓对他们是又怕又恨,但这帮人背后的故事,说来也有不少可怜之处。
林悠心中自然也明白这些,所以才刻意手下留情,只以退敌为主。
但尽管如此,手持钢管与砍刀的小弟们仍然从博远堂的大门中源源不断的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