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香格尔子爵大概便是因为他的名气才会邀请他过来,那是一个几乎所有佣兵都不敢接的任务,他也不敢,因为太危险,危险到即便再多的金钱都不值得冒这个险,此前为之付出生命的佣兵便是最好的凭证。
对于自己的性命,昂还是很看重的。
除了佣兵们自己,大概所有人都认为佣兵的性命很不值钱,只要付出酬金,所有的佣兵都会为此而卖命。其实这很不对,佣兵们也还是很看重自己的性命,至于贪钱这一点,昂无可否认,他自己就很贪钱。
所有的事都是高风险高收入,佣兵这行也是一样,佣兵们所要衡量的便是,自己的实力能不能顺利拿下这笔钱,认为拿得下,那就干了,拿不下,那就放弃,因为任务失败的主要后果,就是死亡,刀锋上跳舞并不只是说说。
生活多么好美,整个塞尔斯大陆,他还有很多很多的地方没有去过:丰收女神庙、爱尔斯的生命果树和生命之泉、首都世界之树、任何一座人工空岛。噢其实还有很多地方,根本列举不完,这只能说他没有去过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
既然还有那么多的地方没有见识过,那为何还要为了‘微不足道’的金钱而失去自己的性命呢。
昂一边想着,一边走进了橡树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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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茱莉亚。”佣兵把巨斧摆靠在椅子边,与周围的‘绅士’们显得格格不入,身上穿着的是陈旧损坏的盔甲,胡须腌臜,还带着淡淡的血腥味和酸臭味,但佣兵可不会理会这些所谓的绅士们鄙夷的目光。
他不能决定谁谁谁喜欢他或者讨厌他,但他能决定自己无视这些人。反正这些人也打不过他。
“嘿,茱莉亚,不给我来一首么,《斗牛士之歌》好了,听起来挺振奋人心的。”佣兵还是自顾自地跟女子说着。这是一首富有历史色彩的歌曲,旋律以及歌词都颇为激昂,倒是挺符合佣兵当下的情绪。
“干一杯,英勇的战士们,又一次,我们战胜了困境……”琴键按下,女子的歌声响起,男子自在地拿起酒杯,酒杯里面装的是烈性的朗姆酒,却又不会很昂贵,一般人能够消受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