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姐大吃一惊,外面正做着狙击准备的杀手,也大吃一惊,大家赶紧仓促间拔枪射击,但丁默邨正在飞步狂奔,枪手们也来不及瞄准,子弹象雨点般地射出,却都没有打中,而丁默邨健步如飞,飞快地钻进汽车里。”
陈榆听得直攥拳头,腊梅冲他一笑,“阿榆,若是当时你在,可能就不用开枪了,你一定行。”
“我……肯定不开枪,追上去掐死他。”
“嗯……小陈的武功,冠绝当世,这倒是真的,”老张瞅瞅了陈榆青春健壮的身子,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可惜象陈榆这样的武功,并不是人人都有。我们那几个杀手,连发数枪,子弹打在丁默邨的汽车上,噼叭作响,但那是一辆防弹汽车,丁默邨毫发无伤。”
“唉。”
“可惜呀,可惜……我不光说是没杀死丁默邨,十分可惜,更主要的,是为郑小姐可惜,郑小姐刺杀不成,很快被丁默邨逮捕,惨遭枪杀,时年22岁,一代舍身赴难的女特工,年轻美貌,智勇双全,满身的才华,满腔的热血,真是……难得的女中豪杰,巾帼精英啊,就这样香消玉殒……唉。”
长条椅上的几个人,都沉默起来。
秋风吹过,一片落叶,从脚下翻滚着,向远处飘去。
许群又点燃一支烟,默默地望着远处。
沉默了一阵,腊梅说道:“老许,看起来,丁默邨的狡猾,还超出咱们的预料,我建议,你不能直接去和他交涉,这等于把肥肉送进老虎嘴里。”
“我同意。”老张也说道:“腊梅说得对,丁默邨经过郑小姐事件以后,警惕性,只比以前更高,也更狡诈,难以捉摸。”
许群轻轻叹了口气,默默吸着烟,没有说话。
秋季公园里百花凋零,叶落枝枯,风景有些肃杀,因此也没什么游人,几个人坐在草坪边的长条椅上,小声攀谈。
许群点起一支烟,默默地打量着远处的高楼大厦,和车水马龙的街道。
张二明慢慢讲起了有关丁默邨的故事。
“几年前,那还是上海刚刚沦陷的时候,丁默邨在上海组织特工总部,权势熏天,杀人如麻,为日本鬼子充当杀手,那段时间,他因为杀人太多,手段残忍,人人闻之色变,被称为‘婴儿见了都不敢哭的刽子手’……”
“这样的人,哪里还能称为人?畜生,恶狼。”腊梅听不下去了,气愤地插嘴说道。
“是啊,为了对付这头恶狼,咱们中统方面,派了一个如花似玉的郑小姐,苦心经营,施展了一个‘美人计’,策划了一场闻名全国的刺杀行动。”
陈榆有些不以为然,摇了摇头,“用女色引诱?这办法,不好。”
“说起来,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当时的上海,丁默邨疯狂捕杀抗日人士,制造多起骇人听闻的血案,搞得人人自危,凡有正义感的国人,无不欲除之而后快。话说这个郑小姐,原本也是名门出身,大家闺秀,当时只有19岁,花一样的年纪,风姿绰约,当年的画报,都拿她当封面女郎。”
陈榆不知道为了什么,歪头看了腊梅一眼。
腊梅生起气来,瞪了陈榆一眼,“你看我干吗?反正我长得不好,也不会去施展什么美人计。”
“我也不会让你去搞什么美人计啊……不过,你长得很好。”
腊梅脸红了,又瞪了陈榆一眼。旁边的许群和老张都给逗笑了。
“郑小姐不光长得漂亮,而且聪明过人,善解人意。她想方设法,接近丁默邨,那丁默邨本来就是个色中饿鬼,一接触如花似玉的郑小姐,自然是喜出望外。郑小姐佯装成一个涉世未深的懵懂少女,恃宠撒娇,施展开‘柔媚之术’,故意对丁默邨风情万种,却又若即若离,那一番‘媚术’功夫使出来,即便是定力再高的男人,只怕也是抵挡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