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以诗会友

晚明枭臣 文老六 1153 字 10个月前

邬昌琦嗤笑一声,“哪痴情了?这郭郎中先是追求的二小姐、不成又三小姐,最后才到这四小姐,你说他是对小姐痴情,还是对马大人这个岳父痴情啊?”

堂中一片哄笑,这郭璘还无耻地朝四方拱手作揖,这马吉翔的脸上开始有些不好看了。

尤其是有人说什么“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成人之美”什么的,他自己却知道,别说自己的女儿跟他绝无私情,就算是有,也不能嫁给他这么个小官啊。

反而这家伙一而再再而三地碰瓷他女儿,是什么居心?

有些人这是风雅之事,甚至还跑来说好话,也不乏另一些小声说什么“私定终身”、“门风败坏”的。

马吉翔作为东道,只好一边强笑,心里却恨得牙痒痒地。

赶明儿一定要弄个由头把他弄死,这小子忒恶心人了。

邬昌琦眼看着诗会就要跑歪,自己给沐忠亮争取的才华展示机会不就白瞎了?官不是这样做滴。

“咳咳,众位大人,我们方才吟了一圈,却不见元辅大人点评,想必是腹有佳作,不若我们洗耳恭听元辅的大作,何如?”

空气突然安静,沐忠亮无语凝噎。官员们都像看白痴一样看着邬昌琦。

而始作俑者本人却洋洋得意,心想一会你们见着元辅的才华,一定会后悔没及时送上助攻的。

邬大叔的神助攻沐忠亮有些消受不起。古人诗会可不像穿越小说一样逮着抄就有人叫好。是要讲求意境的,你不能看着梅花咏菊花,站在山上咏大河。这样弄出来,别人当面不会说什么,背地里肯定笑话你才具不足,要拿以前的词应付故事。

就像嘻哈那帮人弄什么freestyle,结果好多都被诟病套词。

沐忠亮从刚开始就一直在思考,这词要如何套。

“呃,这南洋,天热,棕榈树……这,没听说过这种诗啊?这叫人怎么抄?”沐忠亮汗都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