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兔子花瓣似的嘴角还沾着糕点的残渣,徐凌霄眼角轻佻,慵懒道:“糕点好吃吗?”
这什么眼神?
付瑾欢不自在地伸出前蹄抹了抹嘴,正色道:“还行吧,就是有点咸。”
此时盯着兔子的双眸忽一顿,徐凌霄惊讶这兔子的脸皮之厚,被抓了个现行,居然还能面不改色地嫌弃糕点太咸。
“既然不合你胃口,你接着吃萝卜便是。”
“我吃了这么久的萝卜,再不吃肉会饿死的。”
某兔摊开蹄子,示意男子看她瘦小的身板。
徐凌霄微眯着桃花眼,将兔子拎到了眼前,四目相对时俨然一副认真打量的模样。
而付瑾欢却被他那双眼睛盯得不自在,有些尴尬的轻咳一声……
“吃肉的兔子本王还是头一回见。”徐凌霄好像没发现她的反应。
付瑾欢伸出前蹄摸了把脸,安慰他,“慢慢就习惯了。”
一听这话,徐凌霄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这么说,你是要留在王府了。”
付瑾欢点头,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她觉得暂时先待在这里倒也不错,虽然说徐凌霄脾气古怪了点,阴晴不定,爱折磨人,但是跟着他有肉吃。
待在山林里虽自由,可万一遇上个比徐凌霄还凶残的,付瑾欢轻咳一声,眼下保命要紧,于是与他约法三章。
“先说好,你不能吃我!”
徐凌霄看着她,笑而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