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20章 大集巧遇

东鲁传 李阐提 2952 字 10个月前

合欢大集五天一场。

镇子中心的合欢大街东西长约四百余丈,阔四十余步,笔直如矢。

两侧修建有排水沟,沟上铺着条石,条石之间的间隙,约二指宽。既能有效地排水,也能够避免卡住小孩子的脚。

道畔每隔十米栽有一株合欢树。树木的年头都不小,树干粗如怀抱。眼下即将进入盛花期,远远地一眼望过去,红红白白如云如霞,香气氤氲,颇显壮丽。

树下一般都设有条石以供人歇脚。

临街的道路两侧,各色铺子鳞次栉比,一直蔓延到蜈蚣腿一般的各条巷子里去。什么打铁的、卖豆腐的、胭脂铺、粮店、肉铺、弹棉花的、香油坊、磨坊、客店、糕点铺……

逢着开集,周边十里八村的民众蜂拥而至、咸集于此,其中,不乏有长途跋涉来自县城的商户和赶集看热闹的。

赶集的人摩肩接踵、联袂成云,把大街挤得水泄不通。除了两条腿的,其余如车马牲口,一旦进了集市,不等到散集甭指望能转悠出来。

集市上的分类十分明白,各个类别都有其固定的位置:卖布的跟卖衣服的在一处,旁边紧挨着售卖包括针头线脑在内的杂货摊;卖农具的紧挨着卖种子,再走两步便是热闹喧天几听不见说话的牲畜家禽市;卖水果的和卖菜的是邻居;卖锅碗瓢盆的和卖粮食的不拆伴儿;……

若萤亦步亦趋地跟在母亲身后,先去农具市场守候了一刻钟的时间,把两个蒲团卖掉,然后去成衣铺子出售若苏的绣活儿。

掌柜的早就与叶氏相熟,远远地就端着笑脸迎过来。

之所以如此客气,完全是拜若苏的那一手好绣工。

因为是早先预订好的活计,所以,在细细的检查并欣赏一番后,双方即银货两讫、皆大欢喜。

“这对鸳鸯喜庆!六月二十二鲁王世子大婚,像这种活计再多也不嫌少。”

掌柜的托着绣片赞不绝口。

叶氏便趁机与他商量起涨价的事项。

两下子你涨一点、我让一点,倒也没费多少唇舌即达成了共识。

若萤一直瞅着门外的光景,耳朵却听得分明,所谓的涨价,也不过寥寥。

但就她家目前的状况而言,哪怕多涨一文钱,那也是极其好使的钱。

之后,叶氏又替若苏领了新活儿:一方丝质底布,一把彩线,一包绣花针以及必不可少的花样子。

这前前后后,大约进了二十多个钱。

接下来就该去买五天内所必需的生活用品了。

所谓的“满载而归”是不存在的,很多市场几乎走都不会走到,不过在买菜买肉的那一圈走个来回,选最要紧的酌情买上一点,很多时候连提兜都装不满,便要家去了。

毕竟还要准备一家子的午饭,没有那么多闲暇满大街溜达。

经过炸果摊,只见很多人坐在大油锅旁边吃饭。油条、油饼、甜沫稀饭和豆浆,金灿灿、油汪汪、香喷喷,令人垂涎欲滴。

若萤早已不记得上次吃这个东西是在什么时候了,但却能清晰地记得那种酥脆松软,配上热乎乎的豆浆、茶叶蛋和咸菜,真可谓是人间美味!

但是,母亲却从来不会朝这种东西看一眼。

她能理解母亲的心思:钱要花在刀刃上,尤其是在吃的方面,花钱纯属浪费。不吃又能如何?不会少块肉,更不会要人命。

再说了,家里又不是没饭吃,为什么要把钱丢到这种地方?买一根油条的钱,能买一瓢面,做成疙瘩汤,满家子能吃好几顿呢。

过日子若不精打细算,这个家迟早要完蛋。

再往前,快要经过汪氏的猪肉摊子时,叶氏飞快地用眼角朝摊子上扫了一眼,发现汪屠正低头切肉,并没有留意这边,遂混在人潮中快速离开了。

若萤倒是回头又瞅了一眼。

她认得那是汪大胖的爹,四婶汪氏的亲哥哥,合欢镇有名的惹不起。不管跟谁说话,手里都攥着一把杀猪刀,也不知道是出于习惯,还是故意为之。

加上他天天吃肉,吃得油光满面、肥头大耳,走起路来,包括脸上在内的横肉胡乱哆嗦,别说人,就连牲口们看到他,都会害怕得直叫唤。

作为合欢大街一霸,此人的品行可想而知。之前有传闻,说他倒卖死猪肉,结果也不知他是从哪儿得到的消息,抓到了其中一个传话儿,把人家当街就是一顿好打,差点没把人打残废。

类似这种民事纠纷,自然该由做“里老”的钟老太爷负责判处。

基于原告被告不是亲戚、就是熟识,像这种矛盾的处理一般都采用调停与和解的方式。

说到底,再怎么惩罚,也无法将被告汪屠赶尽杀绝。正因为判罚可以承受,某种程度上反而会使得行凶者变本加厉、有恃无恐。

而作为受害方,尽管吃了大亏,却又不得不忍气吞声、见好就收。

毕竟日子还要继续过,双方今后还是街坊、还要再碰面。

相见不相言语总好过狭路相逢不是你死就是我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