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宛的房东是一个妇女,年龄在四十在五十之间,没结婚,却听说她有个二十多岁的儿子,但没人见过,所有人都只见她一人出出入入,收收房租。是闲不住的人,偶尔会开着车到处逛,高兴时还会带回来一些山珍海味,叫上房客一起到天台,大吃一顿。
而现在,是项宛距离了一个星期后,才见到的她,谁也不知道这一个星期里,她去了哪里。
“小宛,把你手中那袋花生抓一把给我,车开的太无聊了。”坐在驾驶位上的房东出声。
“噢,好。”项宛捧了一大把花生放在她手上。
一般来说,房客们都会叫她房东,而项宛喜欢叫她刘姐,只因刘姐她看起来不像是四十多岁的,除了身子稍微胖了些,样子总归比项宛老不到哪里去。
刘姐单手抓着方向盘,另一只手娴熟的剥着花生,一颗一颗往上抛,准当的掉进嘴里。
“刘姐,你这次又带了什么有趣的东西回来?”和刘姐一样,项宛也剥了颗花生,放进嘴里。
“嗯……”刘姐嘴巴咀嚼着,想了想,道:“有趣的东西,倒是真有一件。”
“是什么?”他们都知道,刘姐出去一趟,必会带上几件有趣的东西,上一次就拿回了一个据说有五百年历史的……尿壶。
刘姐没有回头,用拇指指了指后方,吐出一个字,“人。”
项宛顿了顿,默默的将目光瞄向后备箱,斟酌的开口,“刘姐……”项宛只喊了她一声,却不知道要怎么说。
刘姐从后视镜看了一眼支支吾吾的她,随即哈哈大笑起来,“小宛,你也太可爱了吧,你不会以为我把人藏在了车厢后面吧,我是让你看这个。”刘姐将手反到椅子后面,从袋子里抽出一份东西,递给项宛。
项宛接过那一叠纸,看了眼,是一份租房合同,应该说是一份非常特别的合同。
除了合租惯有的条例,这新房客自己还加了两条。
第一,如若看到本人吸烟,请务必制止且以提高房租为惩罚。
第二,如若本人房租迟交,请一定要毫不留情的把本人赶出去。
“这新房客挺有个性的。”刘姐开口,说出了项宛的心声。
项宛点了点头,听着刘姐继续说,“我还是第一次没有见着人就签了合同,听说是个年轻小伙呢,要是合适的话,小宛你多瞧瞧,省的你外公三天两头的打电话给我,让我帮你介绍对象。”
项宛笑的无奈,目光移到合同下方,盯着上面的名字,轻轻地念出了声,“成淮。”
房东还有其他的事,把项宛放在公寓前就走了。按照平常,她是直接回饭店的,可现在不得不回公寓换下被雨水打湿的衣服。
许是缘分,濂香居是濂华路一号,而她所住的公寓是濂华路的最后一号,五十三号,所以公寓名字取得也简单,五三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