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要失眠了。
陈月不再像以前那样敷衍,每天变着花样琢磨菜品,硬生生地把野菜做出花来。
方芳很满意,她发现有句话说的真不错,“抓住男人的心先要抓住男人的胃”,果然是这样,陈道华最近都温柔多了,摆脸色都少了,打人已经不存在了。
让她不舒服的是,这有能抓住男人心的技巧的不是她自己。不过想想这阵子她过得总体还算舒心,也就不想计较了。对陈月经常送些吃的去大嫂家也睁只眼闭只眼。
她还没忘了过继那回事儿,想着正好趁着送野菜讨讨人情。
最近日子过得滋润,所以心态也还不错,就是没个儿子有些不得劲,怕老无所依。
陈月才不管这些呢,她现在的任务就是负责养刁她渣爹的胃。
还记得那天她妈看她爸心情不错,也想做做饭献殷勤,只不过菜一上桌,刚吃了一口就摆上脸色了,吓得她妈灰白,赶紧打发自己重做一份。
所以,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吧。
于是,这天到了饭点,陈道华左等右等都没等来人给他送饭,饿的急了,暗想他那倒霉闺女不知道去哪野了,一脚踢翻了旁边的矮凳子,正准备去找人,就看到方芳围着个破围兜,端着一盘野菜出来。
听说那死丫头病的躺床上起不来了。
陈道华想把人给拎起来扔进厨房,可是显然不现实。
全程黑着脸吃野菜,可是强行吃了几口,还是忍不住扔了筷子,快步走向陈月的破屋子。
方芳白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桌上的菜。
她做的菜真那么难吃?其实不是,毕竟也是做了十几年的饭菜了,顶多是不好吃,可也到不了难以下咽的地步。
方芳忽然有些怨恨上陈月了。她一个黄毛丫头什么时候厨艺那么好了?既然那么好,又为什么不一直做下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好大的雪啊,一下午都在铲雪,我的老腰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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