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出了地铁直接门口打辆出租车就走了。
上了车之后,杨君之报了个小区地址。本以为是他打算先送自己回去,然后再打车走,谁知道她前脚下车,杨君之后脚也跟着下车了。
送人回家也不至于送进门吧?
这让越今对杨君之口中“住得很近”这几个字,开始产生了质疑。
“杨总,我到了,您先回去吧。”越今在前方停住脚步,转过身来,鞠躬,“谢谢您今晚送我回来。”
杨君之欣然地接受了越今的道谢,然后往前迈了一步,“不客气,我也住这里。”
杨君之款款微笑,丢下越今一个人在原地风中凌乱。
跨出两步,杨君之忽然咦了一声,打量着越今,“外面这么冷,怎么不进去?你该不会是不住在这里吧?”
这个人到了家门口还在猜她?!
千错万错,就错在填写资料的时候,联系地址处她交给了辛柯。
越今咬咬牙,踩着高跟鞋往前蹦跶了,“我当然是住这边,资料上不是都写了么。只是没想到跟杨总住一个小区,真是凑巧。”
“嗯,真巧。”杨君之薄唇微扬。
这块地皮稍微有点偏远,但是出门口就是地铁站走几步就是地铁口,交通十分方便。
小区的隐秘性和安全性也是整个市里屈指可数的。
因为,住这边小区附近的人,其实大多非富则贵,还有很多娱乐公司会承包给艺人住。比如杨君之的公司,里面有几套房子就是他公司名下的。
为了公事方便,他自己也入住了一套。
而越今买下这套房,纯属巧合。
前阵子辛柯找她,说是想周转一下,所以就想把他名下的房子转手给她。
越今对这套房子倒是觉得可有无可,不过估算过这块地区的价值后她就改变了主意。
这块地盘基本一开盘就一抢而空了,没有渠道很难买到,更别说她眼前这个寸土寸金的小区,所以她开始有了点兴趣。
这个地方既然是有利可图,就算不住,她也权当投资,并没有损失。
另一方面,由于辛柯着急出手,越今也提出了其他要求。
所以买下房子的同时,越今还与辛柯达成协议,让他帮她进到rt。
只要辛柯答应帮她进rt,那么有没有这套房子,越今都觉得划算。
于是,两人暗搓搓地完成了交易,可越今却从始至终没有在这房子里住过。
千算万算,她却忽略掉了最重要的一点。她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想着要住在这里,会跟杨君之同行而把自己暴露了。
更没有想过,杨君之竟然会把她这样一个小小助理的住址给记得那么清楚。
辛柯的房子跟杨君之和公司几套,肯定都是挨着一起买的。也就意味着,越今如果搬过来住,离杨君之的住处一定是非常近,甚至可能挨着边儿。
一方面,这算是近水楼台先得月。
另一方面,她离危险太近,更容易把自己给捅出去了。
所以这场战,输赢难料啊!
那么问题来了,现在她就算回了目前属于她名下的房子,但是能住人吗?
杨君之一边往前走去,假装不经意地提起,“这边的房子好像挺难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