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因为你没满十八岁,才要签这份合同。”
叶灵歌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为什么?”
助理小姐环视了一周,才凑到叶灵歌耳边小声道:“其实,很多替身受了工伤都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就是因为合同的问题。不过陈导不坏,在我跟他说明了你的情况之后,陈导愿意跟你签一份为期三个月的合同,不过这份合同你得拿给你的监护人签字才行。”
“监护人?!福利院的院长么?”
助理小姐讪讪的笑了笑,“这我就不清楚了。不过,今天我跟你说的话你必须保密,这里的演员,并不是每个人都签了合同的,很多都只是口头之约。”
叶灵歌点头如捣蒜,露出单纯而又无辜的眼神,俨然一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
“你算是幸运的,这是陈导第一次让人签时间这么短的合同。你记得早些回去,让你的监护人签字,福利院开具的证明也行。”
叶灵歌继续点了点头,“知道了。”
“如果没什么事的话,那我先回去了。对了,剧组要随时找到人,你最好准备一个手机。”
叶灵歌习惯性的点了点头,忽而又喊道:“对了,还不知道你怎么称呼。”
“我叫李美晴,你叫我美晴就好了。”
叶灵歌露出个灿烂的笑容,眼神带着些许恳求,“美晴姐,拜托你一件事,除了陈导和你,请不要告诉第三个人,我只是一名孤儿。”
她叶灵歌,不需要别人的同情。
李美晴并没有多问,点头道:“没问题。”
叶灵歌朝她挥了挥手,“美晴姐,拜拜。”
不过叶灵歌并没有急着回去,她还要先找北辰要签名,然后回去拿证明和签字,顺便跟徐熙薇分享这一分喜悦,再顺便找徐熙薇的父母借一个旧手机,自己再去办一个号。既然已经在剧组落定,也就是说她念高中的费用已经有了着落。
不过,要如何找北辰要到签名,还不会被他鄙视呢?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本来对他的关心不屑一顾,转身就找他要签名,换做谁都会对她印象不好的,叶灵歌刚来这个剧组,什么都不懂,自然不希望给人留下任何不好的印象。
突然灵光一闪,叶灵歌打了个响指,“有了。”
“美晴姐,你等等,我跟你一起去……”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北辰,你被女主列入灰名单了。
北辰:我选择狗带。
苏钰:此作者有我的风范,甚好。
孙强:喜闻乐见。
众男配:干得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