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蛊惑童心

欢颜抱着被褥站在门前,不知已站了多久了。

她见小花发现自己,笑着进屋,说是来帮公子铺床的。

“那个叫扈娘的人说,有三个人叫百戏团帮忙运货,她见有官府批文,以为是正规行当,便带着团敲锣打鼓朝边塞走······”欢颜一边铺床,一边絮絮叨叨,“她说,一路上那三人伪装成百戏团的客人随行。到咱们安阳县不久后,她发现那箱子里藏着人,便私下配了钥匙,救出了小花······”

“死到临头还狡辩。”明尤怒道。

欢颜笑道:“自然,有张小叶力证扈娘以七圣刀绝技欺骗她,县太爷没有相信那个女人。用刑之后,扈娘终于招了······”

她见小花身段好,日后必是个招财进宝的主儿,便动了歪心思,将她藏匿于花球中。又想那三人是干这般勾当的,不敢与他们为伍,打算一出安阳县,就与他们解约分道扬镳。

“才出虎口,又入狼窝。”明尤叹息。

“可不是!这扈娘仗着有一个刀法超群的曾师傅,还有一群忠心耿耿的小子,‘黑吃黑’的招数干得顺当······”

明尤听到这里,突然有些奇怪道:“曾师父呢?”

欢颜摇摇头,道:“老爷打了他六十杖,皮开肉绽,送回了竹楼。他在那里阻止那些小子们闹事,说要送他们回边塞去。”欢颜说着,想起什么来,漫不经心道,“哦,扈娘就是往北边流放的。”

按照律例,诱|拐妇、幼为己谋利者,流放边塞。

明尤一听失笑,觉得事情结局荒诞,“他们终归还是要去边塞。”

欢颜铺好了床,请公子上塌休息,明尤放手边的书,再看小花,眼皮儿一耷一耷的,早已困了。

“你方才可听见了,害你的坏人被抓起来了,小花一定能回家。”欢颜道。

小花牵住明尤的手,对欢颜摇摇头,对她口中的“家”不大感兴趣,懒懒散散往明尤怀里一倒。

“哎,你这小姑娘越发得寸进尺。”欢颜在一旁看得摇头,叹了口气对明尤道,“今日夫人问我,要不要把小花送到嬷嬷那里去教规矩。养在公子这里,不能照顾公子,还耽误公子的事······”

最后半句话,因明尤看着她,声儿渐渐小了下去。

“如果把她放到嬷嬷那里学规矩,日后在我家为奴为婢,说句诛心的话,这与扈娘有什么区别?”

欢颜一听脸都白了,忙道:“公子,欢颜绝无此意······”

“再说······”他让小姑娘站好,问她,“小花告诉哥哥,你今年几岁?”

小花勉强支起身,想了想掰扯手指,最后伸出七个手指头。

明尤原以为她只有五六岁,现在看来原是身子偏矮些,道:“男女七岁不同席。我见你个子小,身子弱,果真有七岁?”

第八根手指头颤巍巍将要举起,小花突然茅塞顿开,收了一根手指,对明尤眨眼:好吧,我六岁!

男女七岁不同席,如果七岁不能钻哥哥被窝,那我就六岁好了。

明尤被她临阵换手指的举动逗乐了,对欢颜道:“告诉母亲,小花只是个孩子······”明尤说着,想起今日与李少念的对话,想起自己多年来被教导的“授受不亲”,又说了一遍,“她只是个小孩儿······”

扈娘一案了结后,父亲便会把扈娘之事与小花的身世上报州部。小花识字,穿着不俗,应该出身大户,这样的人家走失了孩子必有备案,找她的亲人会容易些。

欢颜伸手要接过小姑娘,明尤摇摇头,自个儿下榻将小花抱到外间。

“明沅三五日不便上学······明日我得上公堂,下午带你去医馆,让胡大夫给你看看,咱们小花这么聪明,怎么会说不了话?”

当然更重要的是,他得去见识一下赵妮儿·······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君第一次给我表哥讲这个梗的时候,问他:如果你变成女人······

表哥:自杀。

作者君:······

话说我写这文特容易写偏,不由自主地变成明花cp日常,搞得每天白白写几百字对剧情没有推动作用的日常番外放在一边,好气哦!

可还是要保持微笑,浪了一天,祝自己生日快乐

我试试以后更新在晚上23点之前嗷宝贝儿们,不要嫌弃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