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和绝顶,差距就是这么大。
一觉醒来,神清气爽。
公孙氏已先起。这便命人端来热水,为刘备敷面醒酒。
整理好仪容,又恭送刘备前往正殿,与众家臣早堂堂议。
临乡官吏普遍一日三餐。若遇夜宴,便是四餐。早堂商议不完的事,刘备便会设宴,主臣同殿而食。待午堂时,再接着议。
许多家臣与刘备少时便已相识,相处日久,其乐融融。
最近最大的事,自是御赐和亲。
只是娶妻和纳妾的礼数,皆无法用于如夫人。
还需结合草原胡人的风俗。故而许多细节,皆要商议。婚期临近,汗鲁王和归义王已住进临乡蕃邸。绣衣吏日夜守护,生怕有半分差池。若一个不留神,让心怀叵测者有机可乘。结亲变成了结仇,岂非不美。
终于,赶在婚期前三日,商定全套礼数。
婚礼举办地,也从楼桑搬到了临乡城。
改迎亲为送亲。由归义王和汗鲁王将两位如夫人送到宫门。再由刘备迎入。
《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其嫁娶皆先私通,略将女去,或半岁百日,然后遣媒人送马牛羊以为聘娶之礼。婿随妻归,见妻家无尊卑,旦起皆拜,而不自拜其父母。为妻家仆役二年,妻家乃厚遣送女,居处财物,一出妻家。故其俗从妇人计,至战斗时,乃自决之。”
意思是说。乌桓夫妻,先自行私通。半年后遣媒人送马牛羊以为聘娶之礼。男方带聘礼来到妻家,却并不能举办婚礼,而是来当牛做马,在妻家住下。不管是妻家什么人,每天早上都要去挨个行礼。却从不给自己父母行礼。起早贪黑,当牛做马两年后,男方便可光明正大的娶妻回。妻家亦会准备非常丰厚的嫁妆,且所有家当皆由妻家包办。
结婚后,所有家庭事务全由妻子决断。但有一点例外。当乌桓遭遇纷争时,丈夫可自作主张。
看似蛮荒粗鄙。细想之下,似乎和现代婚俗很像啊。
先自由恋爱,再同居试婚半年。若相处的来,便去女方家提亲。任劳任怨,当牛做马两年。若此时还能忍受,便可真正结为夫妻。
嗯……
好像,有些道理啊。
皮毛奇珍,可用在春腊二赐时,赏赐家臣爵民。宝石用来打造各种首饰、器物、或用作研杵。牛羊十万,群羊九万。公母各半,试着产奶。
骏马和奴仆却是关键。
刘备看中的正是这些活物。
骏马交由西林牧民饲养。数万奴仆放归邑中,皆以刘为姓。乌延号称汗鲁王。邑中胡民曾称刘备汗大人。可汗一词虽还未取代单于。显然在胡语中,也已常用。
如今皆称主公,便是汉化使然。总归是一个意思。
数万奴仆中,老弱占了一多半。青壮亦有数千。先组建家庭,娶妻生子。平时割草喂马,充作民兵训练。待战时,再募为骑兵不迟。
别说貌美,但凡长相算是周正的鲜卑女子,皆在临乡各城内。西林邑中剩下的,多寡颜少色,姿容粗陋。然颇能生养却也是特长。再者说,平常人家能劳作生养才是首要。至于相貌,其实并不太看重。须知,便是中年妇人,手脚利落性情温顺者,亦能买到十万钱。足见西林邑中女子有多珍贵。
刘姓胡人在邑中自成一脉。不分乌桓、杂胡、还是鲜卑。
很让刘备奇怪。
换句话说,跟随刘备的胡人,竟超越了血缘和部落。反而遵从于姓氏。感觉像是胡化的家长制。刘备细想,许是部落向农牧转变的开始。
西林邑中有十万胡族,数万良驹。待大利城建好,一万套具装铠亦不是问题。一旦有变,刘备一声令下。便可轻松募集一万铁骑。交由赵云、太史慈、黄叙等人统帅。必定所向披靡。
归义王比刘备想的苍老许多。
一头灰白相间的鹤发披肩,鹰目勾鼻。身材并不雄壮,甚至有些孱弱。然而精神却异常矍铄。仿佛一头随时都会断气的雪原老狼,却总能熬过最残酷的凛冬。所有以为他会先死的人,皆死的比他早。
这是刘备的第一感觉。
即便在炎炎夏日披着厚厚的熊皮大氅,刘备都觉得他的身体是凉的。
然而。每当他提及自己的孩子们时,总会用一股无法掩饰的温情,从冰冷枯骨内慢慢溢出。
这是位极为内敛的老王。
刘备举爵:“有幸认识您,大王。”
归义王亦笑着举爵:“得婿如此,老夫才是三生有幸。”
刘备咧嘴一笑:“我比大单于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