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 衣服发式

蛮荒的足迹 满格的信号 1118 字 10个月前

由于身处热带地区,王朗没有做那种长衫,而是做的是古代劳动人民穿的短打,这种衣服无乱世作战还是干活都十分方便。

自从开始做衣服,王朗可以说是足不出户,看着衣服一点点成型,王朗的赶紧十足。

一个星期之后,第一件衣服终于在王朗的手中做了出来。

这件针脚烂的一塌糊涂的衣服,在王朗眼中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一件了。

这一天,做好了衣服的王朗,迫不及待的将其穿在身上,甚至还特意的找了一根细树枝,将自己的头发束起来。

要是哟偶镜子,王朗估计还要在镜子面前臭美一会儿。

穿着做好的衣服,王朗走出了部落,顿时吸引来了一道道的目光。

繁星看着王朗身上的衣服,眼睛都转不动了,眼睛里面满是羡慕之色。

“朗,这就是衣服吗?”繁星声音有些颤抖的说道。

王朗重重的点了点头,虽然没有任何燃料,衣服的颜色也是麻布的米黄色,相比于只围了一个草裙的其他人来说,这简直就是神明才能享有的东西。

看着越围越多的族人,王朗高声说道:“这就是用麻线做成衣服,在我的梦里神明就是这样的穿着,留着这样的发式,这些一切都是神明的指引。”

王朗说完后,族人们纷纷跪在地上不断的朝着天空膜拜,场面显得诡异而壮观。

从这一天之后,人们明白了什么是衣服的华丽,什么是羞耻之心。

而王朗最关注的则是,从衣服诞生之日起,自己终于要开始部落的改革了,有了布匹作为等价物,促进私有制形成的计划也顺理成章的提上了日程。

布匹的生产是缓慢的,因此不可能立刻就让部落立刻就变成有服之美的部落,想要拥有衣服,只能用何其等价的东西进行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