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这本书的名字就起《呐喊》,还没请你署名。”
陈世杰修好毛笔的笔锋,恭敬的递向何长缨。
薛迎春这小娘们怎么还不回来?
何长缨站起来看了门口一眼,笑着说道:“那是当然,不过我自小就熟习泰西的钢笔字,毛笔字不能如众人眼,诸位不要见笑。”
“字乃小道。”
林云瑜一锤定音。
何长缨接过陈世杰手里的毛笔,想了想,洒脱的一笑,直接在一张雪白的宣纸上面歪歪扭扭的写上了自己的名字:何长缨。
“噗呲——”一声,沈兆翱没能忍住,抿嘴笑了出来。
虽然看到何长缨一手的丑字,吴威扬面色扭曲,心里哀叹的想着,这个何长缨倒是大才,可这字也太难看了,似乎就从来没有进行过自小的毛笔开蒙。
而陈世杰目光内的火苗,反而燃烧的更加的旺盛了。
在南洋的私塾里虽然他也写毛笔字,可是到法兰西留学以后,见证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荣光,耳听着当年‘巴黎公社’那伟大壮烈波澜壮阔,他立刻就换上了西装皮鞋,从此就完全摒弃了毛笔,开始用钢笔写字。
这个何先生竟然比我更加彻底,直接不屑于学毛笔字,活在这个世俗的满清,那得有多大的毅力来抗争啊!
林云瑜不满的瞪了沈兆翱一眼,看着何长缨的眼神依然没有任何的变化。
他的心思就如他的话那样,字乃小道,不足为提。
何长缨听到沈兆翱的笑声,不动声色的看了他一眼,然后举笔继续歪歪扭扭的写下了一行诗:
今日长缨在手,何时手缚长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