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英美拿到了这么多好处(控制了格陵兰、冰岛和法罗群岛就等于控制了北大西洋航线),自然不会承认德国扶持的丹麦傀儡政府,那么总部设在哥本哈根的马士基航运集团在美国也就不是合法企业了。
可怜的小马士基,千里迢迢带着船队来美国,等待他的却是资产被冻结,船队被接管,自己还被禁止从事一切与航运有关业务,怎一个惨字了得。
约翰笃定,真到了那个时候,无论他出什么样的价码小马士基都只有答应这一条路。所以马士基航运这块肉现在已经不是吃不吃得到的问题,而是怎么吃的问题。
为此,约翰准备了两套方案,都各有利弊,他迫切地想知道沃尔特的意见。
第一套方案是,先不与小马士基接触。等到小马士基的船队被国民警卫队接管后,再以公司股东的身份出面交涉。这么做不是为了要回船队,而是在政府那备个案。
等到战争结束后,约翰就能顺利成章地去接手剩余资产,顺便再要点使用费、损失赔偿金什么的。相信在一个遵纪守法的本国公民和一个“前敌国不法商人”之间,美国政府知道应该如何选择。
这么做的好处是几乎可以空手套白狼,白得一支运输船队。坏处就是会彻底得罪马士基家族。虽然出面作恶人的是美国政府,但人家马士基敢恨美国政府吗?帐还不得算到约翰头上。
马士基家的基业主要还是在欧洲,美国这块充其量就是他们给自己留的一条后路而已。全丢了虽然肉疼,但不会伤筋动骨。
约翰需要考虑的是为了一支船队,彻底得罪马士基这个欧洲海运巨头到底划不划算?
第二套方案,就是先与小马士基成立一个新的合资公司,把船队转到新公司名下。这样一来,就算丹麦投降了也不会影响到新公司的生意。
这个方案虽然投入比第一个方案大得多,但好处也有不少。首先,能够拉近与马士基航运集团的联系,为将来联邦快递进军全球市场打下基础。
其次,战前的这段时间,他还可以名正言顺地利用马士基家的船队来为联邦快递公司开辟纽约到休斯顿的海上运输通道,解决公司一直一来在墨西哥湾地区的业务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