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井离乡的滋味不好受啊!
李长欢闲话家常的和王儒信东聊西扯,没过多久便将他的底细问了个七七八八。
“看你名字取得还不错,读过书么?会写字么?”
李长欢随口问道。
王儒信点点头,如实说道:“读过几年书,会写字。”
闻言后,李长欢不禁眯起了眼睛,再看向王儒信的眼神,突然就变得不一样了。
这年头会认字的本来都不多,更别说会写字的人了。
更有意思的是,王儒信可是个山贼啊,一个山贼会读书写字,这人绝对是个难得的人才!
俗话说的好,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这句话放在山贼身上同样适用。
一番交流下来,至少李长欢觉得王儒信是个可造之材,就是这人有个坏毛病,专门喜欢捡好听的恭维话说。
说白了就是喜欢拍马屁,是个活脱脱的溜须拍马之徒。
花花轿子人抬人,有的人抬的好,有的人偏偏就抬不好。
王儒信就是属于那种抬不好的人,主要他拍马屁的时候都是一些陈词滥调。
开始听几句还好,听久了只要不是傻子,都能听出来他的马屁腔调,所以他经常很容易拍着拍着就拍到了马腿上。
好在宽宏大量的李长欢一向不是很在意这些细节,毕竟金无赤金,人无完人,一个人有些缺点也不是什么天理难容的罪无可赦。
忍忍就过去了。
“刀不错,哪来的?”
李长欢不想听王儒信拍马屁,故意盯着他的佩刀,岔开话题道。
王儒信眼珠子一转,立马献上佩刀,笑道:“少帅喜欢的话尽管拿去便是,这刀削铁如泥,吹毛断发,绝对是一把无坚不摧的宝刀!”
李长欢没有接刀,挑眉道:“这么好的刀白送给我,你心里不会觉得不舒服?”
“好马配金鞍,宝刀配英雄,少帅武功盖世,自然是最配的上这把宝刀的英雄!”王儒信奉承道。
李长欢微微一笑道:“听你说了那么多,就属这句话最中听,心意我领了,刀你留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