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只大白猪,不过是一上午便卖完了,唐都人口多,富贵人家自然是不吃猪肉这等下等肉的,大家族多修士,他们的吃食,都含有天地元气,补充自身,强劲骨骼,普通的吃食自然是不行的。
但是唐都毕竟人口众多,讨生活的普通人占据了绝对的优势,邵云年幼,价格又公道,所以在兴化坊口碑极好,肉卖的自然极快。
日头偏西的时候,邵云照例来到了孙瘸子的酒铺,打了声招呼,拿了一坛子桂花酿,晃晃悠悠的往旧屋走去。
一路上看着行人匆匆忙忙,为了生存如同蚂蚁一般辛劳,邵云只觉得这个世界充满了生活的气息,他喜欢现在的状态,一切都是纯天然的,人心质朴,更何况还能修行,说不得有朝一日,自己也能一飞冲天,得成逍遥,寿元万载,到时候游戏人间,岂不快活。
总有搅屎棍搞的邵云心烦,老不死就是其中最为突出的一个,刚刚吃完饭,便拿出了一个小小的瓷瓶,在邵云眼前一晃,慢悠悠的道:“孙瘸子这次还不赖,没有缺斤短两,这是十斤极品灵液,加上以前储存的,有五十斤了,咱们今晚就淬髓。”
邵云狐疑的看着老不死,以前老不死总是喜欢拖延,借口邵云年幼,骨骼没长成,不宜过早淬髓,为何这次给邵云一种急不可耐的感觉?
“老不死,你莫不是要害我?”邵云犹豫了半天,决定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还是问了一句。
老不死白眼一翻,气的直哼哼,一巴掌拍在邵云的脑门上,任邵云用尽了身法,都没有躲开。
“时机到了,老子这就为你淬髓!”
邵云无奈的捂着脑门,郁闷的道:“前几日你不是还一直念叨,说是我年纪尚小,不易淬髓吗?”
“那是因为咱们穷,现在咱们东西够了,自然时机到了。”
“感情咱就是没钱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