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代炳宽回来后,刘氏把他拉到屋子里商量了一番,代炳宽也吓了一跳,脸色严肃,略带迟疑,“赶她走岂不是叫外面的人说闲话?还是先找个请个大夫来瞧瞧。”
“老爷!”刘氏不依,“先不说她得的病会不会传染,她那样子,看着就吓死个人!你要是舍不得赶她走,那就我把我和鸣儿、君儿都赶走,留她下来给你光宗耀祖吧!”
“你这不是为难我嘛……”代炳宽无奈,叹了一口气,“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这都是她的命,也怪不得我们。唉,给她一点钱,让她去尼姑庵呆着吧,是生是死,看她自己的命数了。”
得到了代炳宽的同意,刘氏连夜让人把胭脂送到了城郊的尼姑庵,塞给她一吊钱,当着住持的面假仁假义的抹了抹眼泪:“胭脂啊,你也别怪你爹和我,我们也是没有办法,才不得不把你送这儿来。你的病要是能治好,我就再接你回去。”
“二娘,你可一定要记得来接我回家。”胭脂眼底含泪,依依不舍地挥手道别。旁人都以为她伤透了心,连眼泪也流干了,殊不知,她是太高兴了,连续掐了自己好几下,才逼出了几滴可怜的眼泪。
住在尼姑庵,可比住在代家舒服好了。她再也不用没日没夜的干活,也不会嫁给人做小妾。
进了庵堂,她熟门熟路地敲了敲静安姑姑的门。
“进来。”
屋内,一名剃度过的灰衣女子静跪蒲团,正在念经,她看见胭脂,停下手中敲打的木鱼,不赞同地摇了摇头:“你脸上的红斑可不是什怪病。”
“姑姑,我也是没了办法,才出此下策的。”胭脂蹲在静安身边,双手合十,朝菩萨拜了拜,“我爹要把我嫁给一个六十多岁的糟老头子做妾,我不愿意,只好吃了能让皮肤过敏起疹的铁骨草,让他们以为我染了怪病。”
眼眶一热,胭脂眼底的泪倏地就掉了下来:“姑姑,我娘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