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之前都是杀人放火的主,见到这些正规军竟然也在杀人放火,感到非常的气愤。
大家都是人,凭什么你们放火行,我们就不行?
好在他们把愤怒全都倾泻在了兰尼斯特家士兵的身上,并且觉得在高先达手下当兵,真的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
既干了老本行,又有钱拿,还不用担心有人把他们关进监狱!实在是太过瘾了!
兰尼斯特家的二百多人就这么被高先达他们二十多人击溃了,等艾利斯特手下的那些本地卫兵跑过来的时候,就只剩下查缺补漏和抓捕俘虏了。
兰尼斯特家的士兵只有十几个人掩护着领头的骑士向后逃跑,结果以他们的马速根本就逃不出高先达他们五个的追击,很快就被追上,然后根本就没有反抗,直接选择了投降。
高先达便将他们全都捆了起来,押送了回来。
猎狗对抓俘虏方面很有经验,而且他曾经在兰尼斯特家效力,认识很多人,将他们中的贵族识别了出来,卸掉了武装,带回了塔堡,准备勒索赎金。
至于普通的士兵,身体健全的和受了轻伤的,暂时先在河泉镇找一处空仓房关着。由归妹和暴徒们负责看管。
至于那些重伤不治的,便干脆给他们一个痛快。
他们身上的武器装备,全都被扒了下来,存入库房,然后城主艾利斯特带领卫兵们维持河泉镇的秩序,并从萨威克城的库存中拿出金龙和物资来弥补在战争中受到了损失的百姓。
大家分工有序,这场战斗带来的伤害很快就被平息了。
高先达将领头的骑士提审了出来,准备跟他好好聊一聊。
这个骑士长了一颗猪头,一对小豆豆眼,朝天鼻,非常的丑陋,一看就不像好人。
“你叫什么名字?”高先达道。
“洛奇,亚摩利-洛奇。”那个骑士回答道。
“大人,你得到了一份大礼啊!”董协在旁边微笑着说道。
高先达连忙传令下去,让所有人做好战斗准备。
他手里的这些护卫们都是一等一的高手,一声令下,全都立刻行动了起来。
没用几分钟的时间,他们就全都已经顶盔冠甲装备完毕,集合到了一处。
“准备迎敌!”高先达道,“出发!”
高先达翻身上马,带着董协、猎狗、史文爵士和索罗斯,五名骑手好像楔子一样沿着城堡的主道,向着河泉镇冲了过去。
后面归妹带着罗尔杰等二十个重装暴徒,艾利斯特带着城堡内的所有卫兵,也快步跟了上来。
他们整装的时候,河泉镇已经混乱了起来。
那些兰尼斯特家的士兵摆明了就是来劫掠的,他们到处杀人放火,见人就杀,见房子就烧,即使是妇女儿童也绝不放过。
高先达看了之后,怒火中烧,策马狂奔,不管对方有多少人,对着他们的军阵便冲了过去。
兰尼斯特家的这支部队能有两百多人,装备不算精良,没有重甲骑兵,但是皮甲、锁甲配备得很足,武器也多种多样。这应该是一支专门的流动部队,主要就是要四处搞破坏的。
这样一支部队,对付一座一般只有二十多个武装卫兵的塔堡毫无问题。
即使是对付像高先达他们这样,有五六十人守军,也占据了绝对优势。
“列阵!”领头的那个骑士笑道,“我们的人数比他们多得多!管保叫他们有来无回!”
只可惜他们当中并没有高先达,也没有魔山、猎狗这样的猛人。
在面对绝对的力量碾压时,他们并没有反抗的能力。
高先达策马飞奔,速度越来越快,在奔腾之中,体格迅速变大了四圈,好像魔山再世。
不过他手里拿的并不是长枪,而是一柄比长枪还长的大锤。
幻影突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