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比武大会开始了!

当初他受到上级的指派,来向喜好野火的疯王伊利斯二世宣传光之王的教义。结果并没有受到重视。

后来劳义成功之后,他又开始向新国王宣传教义。

虽然劳勃依然不信仰光之王,但是他却觉得索罗斯是个有意思的人。

索罗斯擅长打架、喝酒、吹牛皮,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一个信教之人,但却非常对劳勃的脾气,所以劳勃就把他留了下来。

到后来平定铁群岛叛乱的时候,索罗斯率先登上了城墙,立下了大功。劳勃奖了他一大笔钱,并时不常地召见他。所以这些年来,他干脆就住在了君临,没有回去。

高先达自然也要参加比赛。虽然他没有拿到冠军的自信,但是他的《骑神》也不是白学的。

董协也是一样的想法,虽然他本身并不擅长用长枪,但是他觉得凭自己的敏捷能够轻易地躲开敌人的攻击,也不至于一场也胜不了。

所以他们两个一出场就立刻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比武大赛时穿的盔甲是自己的,但是骑枪却是统一的。毕竟在两匹马对冲的情况下,如果用真的长矛刺对手,再好的盔甲也防护不住。

这种骑枪就和高先达之前买的练习用长枪一样,是木头制成的,只要一碰对方的身体,就会爆裂开来,降低对对手的伤害。但是剩余的力量也足够把对手刺下马来。

谁先落马,就是谁输。

归妹也觉得自己还是不要参加了。她的骑术有限,又不让骑老虎,还不如攒好了精力参加明天的团体比武大会。

艾利斯特则是和归妹一样的想法。事实证明,虽然瑟曦和瓦拉尔可能恨艾利斯特恨到牙根痒,但是既然他投入到了高先达的麾下,他们还真不敢动他。

但是猎狗却是一定要参加的,四万金龙的奖金对他来说很有诱惑力。

比武大赛终于开始了。

全国各地的骑士们涌到了君临,参加这一盛事。不只是为了最终的奖励,也是为了在国王和重臣面前展示一下自己的武勇,以便日后为自己谋个好差事。

贵族和家眷们互相搀扶着来到了赛场的旁边的贵宾席内,有钱的富商们或许能够买到一些靠边的看台,而大量的平民百姓则只能在外围的泥地边站着参观。

骑马长枪比赛是比武大会的重头戏,也是奖金最为丰厚的,吸引了最多的观众围观。

来自各地,穿着华美的骑士们一个个地骑着骏马走进了场地,捉对厮杀。

御林七铁卫是全场的焦点,除了詹姆-兰尼斯特,其他人全都身着牛奶色的鳞甲,披风洁白犹如初雪。詹姆也穿了白披风,但是他从头到脚金光闪闪,还有一顶狮子头盔和黄金宝剑。

这个爱炫耀的家伙时时处处都想显露自己是来自兰尼斯特家的富贵人,即使拉出的屎都是金色的。

但是高先达却知道,他现在只是色厉内荏罢了。

即使是大学士派席尔也没办法治愈高先达给詹姆精心调配的一系列毒药,只能压制它们的毒性。这些毒药仍然在不经意之间跳出来折磨詹姆一下。

狮子头盔下,詹姆的两腮现在都已经有了塌下去的迹象。

这里面可能不只是身体上的伤害,可能也有精神方面的因素。丧子之痛可不是那么轻易就能治愈的。

猎狗的哥哥,外号“魔山”的格雷果-克里冈爵士真的好像一座山一样。

他的身高恐怕得有两米三以上,比归妹还要高上半头,而且身上穿着极其厚重的盔甲。只有巨大的烈性公马才能驮得动他这么个大家伙,所以他骑在巨大的马匹上面,显得更加的巨大了。

董协的二哥,“勇武的”加兰-提利尔也来参加了比赛。

他生得非常强壮,和高先达差不多高,而且样貌也很英俊,基本上就是大一号的百花骑士。只不过他的盔甲上并没有那么多复杂的装饰物,让他的英俊相对内敛一些。但是他的战斗技巧却未必内敛。

跟着他一起来的有来自青亭岛雷德温家族的双胞胎兄弟,盾牌上标志着蓝底酒红色的葡萄串纹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