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混蛋!混蛋!”肖恩不住地大骂,将枪中的最后一颗子弹打了出去。听见猎枪中发出的咔咔声,他好像用烧火棍一样,将他抡起来,砸飞了一只冲过来的僵尸。
“就听你这一次吧!”肖恩说道,然后转身跑向了大巴车,打开车门,跃了上去,发动了汽车。
瑞克一边开枪,一边对他身边的战友们说道:“你们上车去!陆续撤离,我来断后!”
“瑞克,不要!”他旁边的战友们说道,“每次都是你断后,这次我来吧!”
“你快走!”瑞克说道,“你枪法太差,在这里也没什么用!赶快给我上车去!”
还有其他几个人都表示要留下来陪瑞克,却全都被瑞克一一给骂走了。
这瑞克还真是一个猛人,竟然一个人留在这里,快速地射击,将靠近的僵尸挨个打退。
他手中的猎枪已经打没子弹了,他便抽出了腰间的转轮手枪继续射击。
他此时竟然枪神附体一般,枪法神准,每一枪都能击中一只丧尸的头部,而且只要一枪,就能把一只丧尸干掉!
六次射击之后,瑞克快速地更换子弹,随后便又要带走六只僵尸的生命。
他的这一轮爆发,效率非常高。要知道这些丧尸的生命值比白天见到的那些还要高,应该是在五百开外。白天的那些丧尸,就是高先达破隐一击的榴弹炮都轰不死一只。普通射击的话,最起码要连续三枪爆头才能打死一只,有的时候还需要四枪到五枪。
现在的这些丧尸,明显比白天的更厉害,在火中烧了半天,随后挨归妹的一记重剑都未必会死。
但是瑞克竟然能做到一枪一个?
他怎么会有这么强的战斗力?
早干嘛去了?
话说他这一会儿自己干掉的丧尸,要比刚才他们团队合作的时候干掉的还要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