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简直成了陪他逛街的了。
小二郎哼哼鼻子,得意地道:“姐,娘可是让我来看着你们的,要是我吃得好,玩儿的好,我就什么都没看见,不然。。。。。。”
“方小郎,你个屁蛋!”方媛一巴掌拍在弟弟肥嘟嘟的小屁股上,从牙缝儿里道:“给我滚床的事儿——”
“姐夫你看,姐姐打我,还威胁我!呜呜呜。。。。。。”小二郎整个小肥身子都压在了人家头上装委屈。
姐弟俩一路打打闹闹,很快就到了街面上。
小儿郎已经改坐在沈三郎胳膊上。
方媛不敢让他下地,毕竟街上和铺子里人多,这小子长得又肥壮可爱,一个不小心指不定就丢了。小儿郎也懂事地不吵不嚷,乖乖地东张西望。
方媛跟沈三郎低声商量,如果沈家那边的亲戚得了信儿来茂县,认亲的时候她势必要有所表示的。
虽说大户人家有些这样那样的说法,但大秦的普通人家还是讲究实用为主,所以,方媛决定给沈家的认亲礼就用鞋子。
毕竟大多数人家寻常都穿草鞋或木底鞋啥的。
虽然沈家原本日子过得不错,也能穿的起布鞋,但也就一两双轮换穿罢了,能多一双新鞋谁不高兴呢?!
两个人进了一家普通的针线铺子,估摸着尺寸,买了二十几双大小不一、男女老少的素面布鞋,也买了十来双小孩子穿的鞋子。
好吧,小二郎虽然脚上穿着他姥姥给的华丽丽的缎面新鞋子,还是伸着肥脚丫儿,敲诈了她姐和姐夫一双新布鞋,美其名曰:放风筝的时候穿。
当然,方媛也没忘了沈三郎和自己家人。别人不说,光给沈三郎就买了十双千层底的布鞋。一是府城针线铺子做的东西确实比县城的好,二来,她自己做鞋子又慢又嫌累,做鞋子可比裁衣裳费劲儿多了。
出了针线铺子,几个人又进了一家皮货铺子,这里不但卖各色皮子,还有软硬皮子做好的鞋靴售卖。
因李府的管事大丫头丹霞跟着,这家店的掌柜亲自出来接待了这几个衣着平常的客人,亲自帮沈三郎选了两双中等的牛皮靴子和两双低等的猪皮鞋。
沈三郎瞧着这几双鞋的花费可不少,连忙道:“我的鞋够穿了,包袱里还有一双呢。”
方媛坚持。
“这硬皮的鞋子虽然贵些,平时穿着舒服,干活儿穿着也比布鞋和木底鞋护脚,也更耐穿,一双能顶好几双布鞋了。”
除了买的时候贵些,后面算算倒是更划得来。
如此在府城的街头兜兜转转了两天,也就到了启程回乡的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