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抱来的那个孩子,你帮着送回郑家去吧,就是城西胭脂铺郑家,给郑渊,那是他弟弟。”
“他愿意养就好好养着,不愿意养,就让他随便处置,反正是老郑家的种。”
方若华:“……”
她都差点忘记,这女人是抱着个孩子来的。
“我今年已经四十有七,死了也不算是短命,十四岁之前,我家贫,最大的奢望是吃饱肚子,十四岁跟了合欢宗老祖,能吃饱穿暖,还是日日山珍海味,锦衣华服,可我反而什么都不想吃,再也觉不出美味。”
“二十岁时,我遇见黄旗海。”
她一边笑,一边摇头,“呵,男人!我当时正风华月貌,略施手段,就把白玉城高高在上的仙人迷得神魂颠倒,不惜和合欢宗对上,要就我出苦海。”
“合欢宗的日子,天天提心吊胆,作为老祖的炉鼎,每日都担心自己的生命,和黄旗海离开之后,我当时是真以为,自己时来运转,从此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她脸上露出些讽刺的笑来,“但原来,事情永远不能回去,留在身上的印记永远也摆脱不掉,我再也不能适应粗粮杂米,受不了粗糙的衣物,更受不了黄旗海不许我继续修行,说要与我过太平清闲的日子。”
“这怎么可能!”
女子深吸了口气,脸上隐约泛起一丝死灰色。
方若华看了看,就没有打断她。
“我有绝世容颜,哪里舍得让它一点点憔悴掉,当我意识到,我受了伤,内息渐渐枯竭,容貌会越来越败坏,我会老去,韶华不再,我开始不甘心起来。”
“尤其是当我知道,黄旗海手里竟有当年玄素真人留下的秘籍手书,这秘籍还能让人长生,我这心里就和长了草似的,再也安静不了。”
“黄旗海一开始对我并无多少防备,但他除了在我的事情上外,平时特别守规矩,白玉城的规矩,对他来说就是天,白玉城的禁书,他自然也收得极好,要不是当时他丢了界碑的钥匙,一时回不去,恐怕会冒着被严惩的危险,第一时间送回禁书。”
“所以我找了许久,都没找到机会偷书,只半夜趁着他入眠,偷偷默记,可只记了一次,读了一小部分,黄旗海就察觉不对,将长生录给藏了起来。”
“大概是他在书上留了什么记号,我不曾发现,好在他竟然没有怀疑他的枕边人。”
方若华想,就是不知道是黄旗海没有怀疑,还是不愿意怀疑。
女子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她没有看到,她的容貌渐渐枯败,隐约有三十余岁的模样了。
“从那之后,我再没找到好机会盗书,一直到他和怪哉和尚交好,也不知道一个处处重规矩的男人,怎么就和一个不守规矩的花和尚相谈甚欢,特别有默契。”
女子摇摇头,“我一瞬间就意识到,这是我的机会,天底下的男人都一个样,哪怕他是个和尚,只要我想,我就能掌控他们。”
“当时我略施手段,没用多少时间,便让怪哉迷了心智,开始觊觎长生录。”
“其实我也没想到,我偷看那么那么难,可黄旗海对怪哉却没什么戒备,让他看了一多半儿才意外察觉不对。”
“即便如此,他也没有把怪哉怎么样,只是再不来往而已。”
女子幽幽叹息,“可惜这次,我没得什么好处,怪哉那老家伙在这方面竟意外坚持,说什么也不把书给我,所以,他只好去死了……黄旗海,也落到了凌空手里。”
“我那时候手中的筹码实在很少,伤势未愈,功力不在,可谓手无缚鸡之力,所以能找到凌空这颗棋子,到也算幸运,至少这回我们侥幸成功。”
她说着说着,又苦笑,“也不是,我落到了如今这等地步,似乎,也不能算是成功。”
“罢了。”
她越发没有体力,渐渐越来越疲惫,已没了说话的力气。
似乎说了很长的话,可时间却并不长,方若华此时已经看到了洛风。
洛风靠着树,席地而坐,快剑云飞立在一边,回头见方若华过来,一个闪身便消失。
洛风吐出口气,喊了一声:“云飞,别胡来。”
只是张嘴就吃了一口风,到不知对方是否听得到。
回头看到若华,讪讪道:“凌空他……”
“放心,绝不会让他跑了。”
方若华并不担心发现不了他的行踪,这一处人烟罕至,自家摄像头有追踪功能,比猎犬可厉害得多。
女子深吸一口气,神色渐渐平静,一双手陡然化作血红色,在阳光和白雪的映衬下,红得极艳丽。
“也罢,也罢。”
要不是她曾立下心誓,绝不亲自动手伤黄旗海丝毫,这些年来,她也不至于不敢出现在那人面前,更不敢亲自去寻长生录的下册!
凌空蠢笨如猪,也是个没用的,对待黄旗海谨慎的过分,愣是拿一个修为被废的废物毫无办法。
她叹了口气,“若华小丫头,既然你执意找死,我便成全你。”
霎时间,女子的掌风擦过若华的脸颊,掀起她一缕发丝,浓重的血腥味伴随着丝丝甜涩,熏得方若华略有些头晕。
洛风神色一变,脸色隐约透明:“有毒,小心。”
方若华一笑,长剑出鞘,动作更轻盈,一把剑被她舞得防守也似攻击,凌厉非常。
剑身长鸣,似有些欢快之意,一剑刺对方面门,中途又变招平削手腕。
那女子侧掌瞬间被划伤了一道,鲜血渗出,落在雪地上,腐蚀了一大片青岩,她脸上终于隐约露出些许凝重。
方若华轻笑,招数毫无痕迹,信手拈来,仿佛轻松得很,还有心情笑道:“你觉得黄旗海是白玉城弟子,最是尊重祖师,不会毁了祖师的手书,一准要藏起那什么长生录下册,好送回白玉城去,是也不是?”
“的确,我们这位黄老前辈有点迂腐,担心东西落到你们这等人手中担心得要命,可还是把那破书留下了。”
女子目光雪亮,心潮澎湃,气血沸腾。
方若华轻笑:“奈何我这人最讨厌婆婆妈妈,东西一到手就直接扔火盆里烧成了灰烬。”
“话说,那些所谓仙人的手书,也和凡间书本一样都怕烧,也没烧多一会儿就都没了。”
女子神色一滞,一口气堵在胸口,脸上怒气勃发,身形瞬间乱了乱。
洛风登时欺上前,折扇展开,横扫她脖颈,女子半晌才回神闪避,慢了一拍,虽躲开洛风的折扇,还是受了伤,脸色雪白,气血翻腾。
她脸色冰冷如霜,再也没有优雅的仪态和和气的面孔,双手蒸腾出热气,凝结出一层血气,血雾缭绕,她的脸却越来越白。
每一出手,掌风所及,一切腐朽,这毒简直厉害得让人心惊。
方若华的攻势却反而更迅捷,更一往无前。
这样的敌人,一旦交手,付出任何代价都要留下对方的命,不能给她一点喘息的机会。
否则岂不是永无清净之日?
或许是这种心态,更符合剑意,方若华的招数更没有痕迹,长剑像是活了一般,带给那女子的压力越来越大。
女子眯了眯眼,此时到稍稍冷静,心中思量起退路。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她的生命宝贵得很,可不能和这些人硬拼。
招数越见凶猛,脚下却一转,骤然掉头向后飞窜而去,十分果决。
方若华蹙眉,猛然一拍手,旁边山坡上乱箭飞来,夹杂着无数火雷子,还有土炮的炮弹。
一时间尘烟四起,隐约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
待一轮炮轰停下,方若华瞬间也追了出去,不多时就看到那女子衣衫破碎,浑身是血,蓬头污面,显然受了伤,但速度还是不慢,不停地狂奔,显见已是暴怒,破口大骂:“混蛋,方若华,你竟敢伤了我的脸,早晚有一日我要将你碎尸万段,不,我要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让你一身血肉,全化作我的养分……”
方若华一言不发,瞬间掷出长剑,那女子听见风声,及时躲避,还是让这一剑刺中手臂,疼得她面孔扭曲,骂声更响亮。
听这骂声,方若华就皱眉,炮火的威力还是小了些,也不够灵活,对付这等高手有些困难。
可惜,宇宙商城那些大威力的武器她既有些买不起,也不怎么敢买。
目前朝廷有自己的火器,还有火器营,江湖上也不乏用火器的门派,方若华只敢在原有的基础上,稍作改良。
要是一下子把热武器的档次提高得过于严重,那对眼下这个小时空来说,真不算好事。
她总不能为了围捕凌空,就做出这等‘丧心病狂’的事。
此时,身后遥遥传来一声惨叫。
是女子的叫声,听声音很像种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