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三章 情思

金杏花脑子有点迷糊。

她努力想自家闺女的模样。

好像长高了,有点黑,头发梳理得整齐,鬓角还戴着一朵珠花。

衣服什么样子?

样式记不大清,可是颜色特别美,她一介粗人,也不知道怎么形容,只知道那月白的颜色,亮的不可思议,又柔又美。

别说她在家时没穿过那么好的衣服,就是金杏花接了这么多年绣活,在大户人家的夫人们身上,也是见都没见过的。

金杏花恍恍惚惚地走出来,大柱和翠儿都蹲在墙角等他们的母亲。

翠儿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婆母的脸色,心中发愁,刚才一看到小姑子和那些当兵的纠缠,婆母就变了脸色,让他们两个快跑,自己冲了上去。

大柱和翠儿哪里见过这个,整个人都懵住,他们能跑哪儿去?

翠儿脑子很乱,转头看这座她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洛州府。

都说要打仗了。

一开始,老百姓面上不说什么,其实心里还是很害怕,家里女人们不敢出门,但凡有门路,都把老婆,孩子送到乡下去避难。

他们家也怕得很,翠儿连着好几个晚上都不敢闭眼,实在熬不住了,也是睡地窖。

但是这些‘土匪’们都客客气气,并不见凶神恶煞,便是出去买个菜,也认认真真给钱,行为举止可比官府以前的差爷们好上许多。

后来习惯了,大柱出去帮着做点活计,几日拿回来的银子就比以前一个月还要多,更不要说大米,白面等精细粮食掺杂着粗粮一块吃,管饱,大块的,烧得色香味俱全的大肉,也时不时能填进嘴里两块。

大柱偷偷藏了一块拿回家,她也品了品滋味,香啊,吃的时候真觉得一辈子也值。

“娘。”

翠儿迎着婆婆过去,扶住婆婆的胳膊,“……咱真的要走?必须走?”

虽说她已经出嫁,可家里人都在洛州府,有她爹娘,她大哥大姐,一旦离开,这一辈子哪里还能见得到亲人?

翠儿心中是万分不舍。

金杏花本来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得走,这回被问到头上,却没吭气。

一家三口匆匆回家,关了门,把包袱打开,银红的绸缎铺了一床铺,连灯都没有开,上面的花纹却映得一屋子三个人眼前晕的厉害。

“……娘,您这是打劫了天宫不成?”

翠儿声音发抖。

等着再翻出来两串珍珠手串,绣花鞋,毛袜子,毛衣,呢子大衣,还有两块上好的貂皮。

“啊!”

翠儿陡然翻出一个玻璃镜,照在她脸上,把她吓了一跳,要不是金杏花手疾眼快,一把接住,镜子就落了地。

使劲瞪了儿媳妇一眼,金杏花一屁股坐床上,盯着她闺女给她收拾的包袱,瞪了一眼,又是一眼,恶狠狠地道:“走什么走,走个屁,要走的都是傻子!”

她闺女当了秦家老爷的管家,他们也是有靠山的人,以后就跟着秦老爷,死就死,活着说不得能风风光光,这回就赌一把。

金杏花咬牙半晌,盯着空荡荡的屋子,使劲一拍大腿:“哎哟,我的衣柜,我的箱子,疼死我了,你个败家子,你还真去给我当了不成,快,快,去找回来,就说咱不当,要赎回来。”

大柱:“……”

……

钱风从树上摘了个野生的枣子,在袖子上蹭了蹭,塞在嘴里慢慢咀嚼。

很酸,可他一口都没有吐,一点点嚼碎了吃掉。

周围倒着几百残兵,静悄悄的,一点动静都不曾发出来。

大周朝被两面夹击,节节败退,朝中乱作一团,他的陛下却仿佛失去过去的英明神武和雄心壮志,终日躲在深宫中醉生梦死。

他以前并不如此。

敬德帝赵书昊,早年可是朝野称颂的贤明君主,记得当年太后还在世时,大周朝海晏河清,时和岁丰,万国来朝,可是现在呢?

现在连他钱风这样的人,都已经感觉到无路可走的绝望。

“啊,救命,不要,救我……”

钱风闭上眼,不去听不远处传来的尖利的叫声。

伴随着士兵们亢奋地喊叫,凌乱的脚步,传来女人的痛呼,嘶吼。

这种事……

一路上已经发生了无数次,他一开始试图去管,可哪里又管得了。

如今已经到了杀十也无法儆百的地步。

在战场上受到惊吓,在死亡中逃生的那些兵士们,早就疯了,根本就管束不了。

副将燕臻死死咬着自己的嘴唇,站起身抬头眺望远处,浑身绷紧,他不是好人,但欺辱手无缚鸡之力的老百姓,那就不是人,畜生不如。

“老大!”

“他奶奶的。”

钱风猛地站起身,转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冲去。

燕臻一愣,连忙跟上。

管不了天边发生的烂事,可眼前发生的,他要是也不管,那他现在就死了算了。

一路冲到山脚下的村庄前面,钱风愣了愣,打眼看去,遍地焦土,十几个士兵脸上尚带着狰狞的笑容,人却已经倒卧在道边。

钱风下意识低头看了看他们的脖子,只见一条极细的红线,出现在咽喉处。

所有的死人,红线的位置都一模一样。

可以看得出来,杀手只用了一剑而已。

这般可怕的剑法,便是江湖上第一流的高手,恐怕也很难拥有。

此人一定把杀人这一项技术练习到极致,仿佛融入本能一般。

燕臻身体哆嗦了下,本能地向自家老大身后一躲。

钱风:“……不指望你给我挡刀,能不能不要这么怂。”

燕臻讪讪一笑:“习惯了。”

钱风白了他一眼,刚想说什么,猛地抬头,便见一灰布衣服的少年,左手拎着一小袋米,右手握着腰上的剑柄,轻轻地朝着他的方向走过来,他的脚步非常轻,动作很少,似乎非常吝惜自己的力气。

还有他的脸……

好吧,如果换成一个女人,看到他的脸以后,恐怕再也不会看见其他的,即便他再危险一百倍,有这么一张脸,也会被人当成下凡的小仙童供起来。

长得也太好了点。

白妩看见钱风,停下脚步,抬起手做了一个禁止前行的动作,钱风一愣,视线越过白妩,就看到那位曾经打过交道的许家六爷。

那位六爷就坐在后面不远处的山坡上,怀里还抱着一个梳羊角辫的小丫头。

他的斗篷到了一个蓬头乱发的女人肩膀上。

白妩直直地看过来,钱风犹豫了下,扭头便走,只当没有看见他们。

许六是大周的敌人。

无论他身为前宁远将军白绍的爱徒,左膀右臂,最看重的亲信。

还是他作为现在华夏国女皇,前海王殿下,方若华的前夫,都是非常有价值的人物。

抓住他,肯定能换得很大的利益。

可问题是,凭他钱风这点本事,再加上几百个控制不了的残兵,就想抓人家?

恐怕做梦的时候,还有点可能。

钱风苦笑,他也……失去了作为一把利刃该有的心气。

如果换做以前,便是明明知道不可能,为了陛下,他也愿意拼死一搏,只要他没死,终归还是愿意为陛下拼去这条命。

可现在,他只想回家,回去安排他的女人离开京城。

至于他,他总要陪陛下最后一程,无论是什么结局,他也要走到终点,全了这一场君臣缘分。

钱风的背影消失不见,白妩才一转身,走到许六身边,并不看期期艾艾地跪坐在他们身边的那女人,只是抬起手,摸了摸许六的额头。

有一点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