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七章 根基 (两章合一)

“到现在已经做了两个多月,曲秀才以前是她女婿,如今蔡家早把人踹了,不必把那穷酸秀才当回事。”

金二麻子没提蔡家的女儿女婿为什么和离,话题一转,又说了些生意经。

连夜姑都没对他一口一个‘我们船厂’,表示异议。

这家伙天生有和人打成一片的本事,不服气不行。

……

船厂建在船岛东侧的一座小山山脚下。

三条河流汇入,与海毗邻。

风景也秀丽。

方若华就让人在山脚下建了一排竹屋,都是就近砍竹子造的,用来做教室,每日让船厂上下所有人,连同他们的儿女,一起到这里读书两个时辰。

竹屋建得比较潦草,可眼下正创业中,一切从简,也足够用了。

方若华闲来无事,自己当先生上了三天的课。

学生里刺头到是不多,就连给他们上课的先生里面,出现女先生,竟也没多少人抗议,一开始可能还嘀咕几句,后来就老实了。

不过方若华也不觉得奇怪。

这些学生七八岁到五十多岁的都有,大部分是灾民,有一点手艺,又想讨口饭吃,所以上了船岛。

如今没过多长时间,灾民与王家留下的匠人,看起来泾渭分明。

王家的匠人瞧着也并不是多富裕,但好歹身体略显得健壮,明明穿戴一样,王家人昂首挺胸的,就是有一股子傲气。

那些灾民出身的,则个个面黄肌瘦,还有一个十来岁的男孩儿,脖子粗肚子大,显然是病得不轻。

他们连活命都艰难,主人家让做什么就做什么,哪里还会挑剔。

船厂里的工人,自觉自发地分出等级,方若华却并不没有使出强硬的手段干涉,甚至连夜姑她们也没察觉出哪里不妥。

不过,很快就用不着他们自己来分三六九等。

方若华一开始的计划里,就打算在工厂中引入等级这一概念。

一年两次考技术,从一级工,分到九级工,只有五级以上才能称大师傅,当然,月钱和福利待遇也是大大不同。

等着分级一确立,王家人就是一开始占优势,可别人有了上升余地,船厂的情况也就不至于失衡。

至于现在,工人人数还太少,而且大部分人都大字不识几个。

方若华想让他们帮忙造什么产品,光是解释图纸,让他们能懂怎么照葫芦画瓢,都得花个十天半月,那种苦,没经历过的完全不能理解。

水友们见天叫嚣发展好慢,进展太慢了,要求快进,最好明天就实现四个现代化。

方若华:“……呵呵。”

还是慢慢磨吧,先扫盲再说。

细细的雨丝淅淅沥沥地落。

刚上完一节课,学生们带着斗笠,背着背篓,冒着雨在外面捡野菜。

方若华把胳膊撑在窗沿上眺望,就见别管老幼,这些学生干活都麻利的很。

蔡小贝前几天也被她姥姥塞来读书,这会儿双膝着地,跪在地上,两只手齐出,一眨眼的工夫就摘了一大篓子。

估计再过两天,这一片山头上的野菜也要被采得精光。

方若华很随意地看这帮学生,学生们却也在偷偷看她,蔡小贝捡满了自己的篓子,悄悄拿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窗边的先生。

一边看,她一边偷偷地挺直了背脊,把下巴抬得高了些,不多时又有点不好意思,脸上一红。

真希望有一天,她也能像先生这样,虽然她也说不出先生和别人有什么不同。

夜姑站在岸上,抬头看去,就见码头热闹的很,小渔船差不多有上百条,多却不乱,出出入入。

码头旁边聚集了许多担着担子的小贩,叫卖胭脂水粉,各色小食,乍一看到像是南安城最繁华的市集。

来来往往的行人们不说红光满面,却还真有几分精神头。

方若华站在码头上举目远眺,远处能看到几个大工地,各处都在建设。

如今的船岛并没有她亲手塑造出来的模型,那么光彩夺目,它只是刚刚脱离了荒岛的模样,寥寥几个建筑物灰扑扑的,比左近村子里的茅草房自是好些,和南安城的风韵却无法相提并论。

但它却有一股生机,像是刚刚从荒漠里冒出头的一点绿芽,尚需要小心呵护,却是她来到此世间,能认认真真活过一生的根基所在。

“哎哟……啊!”

方若华一行人正准备上马车,就听见一声惨叫,齐齐转头看去。

只见一个读书人打扮的年轻男人,手上鲜血淋漓,正在原地使劲跳脚。

他眼前的地上倒着个小姑娘,正是刚才船上那个小女孩儿。

男人显然疼得厉害,双目赤红,一伸手揪住那女孩儿的头发,把人提溜起来,挥手就是两巴掌,叱骂道:“死丫头,你还敢咬人,还咬不咬了,你再咬一下试试?”

小女孩满嘴是血,瑟瑟发抖,却是咬紧牙关,说什么也不哭。

哪怕是如今这世道,幼小的孩子也容易引来旁人的同情心。

左右路人都目露不忍,连忙上前阻拦。

这读书人却是一转头就换了脸色,苦笑道:“各位街坊,不是我要教训这丫头,是这孩子性子太野,她是我的女儿,看看这脾气,一不如意连亲爹都咬,再不赶快管教管教,以后可怎么得了!”

路人一愣,都没想到竟是这么回事。

当爹的教导自家的女儿,外人可管不着。

读书人深吸了口气,拖着女儿向一艘小船上走去:“走,跟爹回家。”

小姑娘顿时受惊似的拼命挣扎,扭头哭喊:“姥姥,姥姥,我要姥姥!”

她声音又尖锐又高昂,嘶哑的厉害,仿佛特别害怕。

夜姑听得心里一颤,身体抑制不住地开始抖动,用力拿指甲刺破掌心,疼痛一阵阵传出来,她感觉才稍微好些。

方若华蹙眉。

只听嘶喊声就能听得出,这孩子是真的恐惧害怕,那种情绪,让人觉得很不自在。

方若华轻轻上前一步,伸手一敲年轻人的胳膊,小孩子就落了地。

夜姑顺手把人抱在怀里搂住。

那读书人愣了下,脸上也露出一丝不悦,转头怒道:“你们要做什么?难道还要阻止我们父女团圆不成?”

小姑娘似乎不敢看他,死死地抓住夜姑的胳膊,好似抓住了一根唯一的救命稻草,急声道:“我不回去,我不回去,我要找姥姥,我想姥姥。”

方若华低头拍了拍她的肩膀,笑道:“别急。”

说着她抬头一挑眉,轻声道:“这位公子,我不认得你,但是这孩子是我的人,她姥姥在我家当差,我可不能任凭你这么随随便便把人带走。”

读书人登时气急败坏:“我是他爹!”

“谁能给你作证?”

方若华一笑,“总不能任意一个男人跑到我这岛上来认女儿,我就乖乖把女孩子送给人家,如今这拐子可猖獗的很,什么花招没有。”

那人一噎,目光在方若华身上逡巡,见她衣着打扮虽不说奢华,但也绝不是周围这些灰扑扑的老百姓能比,怕是大户人家出身。

他便收了横眉怒气,显出一点痛心疾首,不看方若华,只低头冲那小姑娘道:“丫头,你奶奶想你想得厉害,快跟爹回家去,别在外面丢人现眼。”

这人明明没有疾言厉色,小姑娘却抖得更厉害,面色苍白,一脸惊恐,垂着头不说话。

那男人想了想,转头四顾抱拳,深吸了口气:“本是家丑不该外扬,可为了我这丫头,也顾不了那么多,她娘不检点,和土匪有了手尾,我实在受不了……”

他说着,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