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做山贼都有个投名状,大概的意思就是,出去杀个人也就能入伙,我回到会所大概也是需要个类似的投名状的,不过不需要我杀人,大概的意思就是,去卖一次,或者被强奸一次,就能回来。
反正是个男人的身体我都讨厌,他们愿意怎样对我,我就这样吧,反正我也不是处了。我心里暗暗忍着。
那个云哥似乎是特别喜欢我,有什么事儿都叫我陪着,当然了,他发泄欲望也是找我。
除了云哥,我没让别人碰我,那云哥是黑社会老大,又是丁珍珍的靠山,我是得罪不起,丁珍珍当然也得罪不起,丁珍珍这是希望我能够听话,不要忤逆他!
不过我确实是抢了丁珍珍的靠山。
男人嘛,都是喜新厌旧的,丁珍珍跟了他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而且丁珍珍长得并不好看,之前这么一整容就更难看了,在灯光下,她的脸看起来硅胶感十足,就像是假的一样,哪个人愿意自己在做、爱的时候看见这么一张硅胶娃娃脸呢?
我就不同了,我可是纯天然,从没整过。而且我比丁珍珍要好看多了,别的没有,就剩长得好看的一张脸了。我之前可是凭着这张脸,一直稳坐三楼头牌的位置,拼颜值?我可不怕。
如果说身材,虽然我身体并不是很丰满,但是好在长手长脚,比例好。
重点还是长得好看。
我得了云哥都喜欢丁珍珍十分嫉妒。但她又觉得这样使她在这会所更加站稳了脚跟,所以并没有对我怎样。
丁珍珍把我引荐给云哥的时候就应该会知道有这么一天,现在嫉妒我已经没有用了,不过她多长了个心眼,防止我撬客户,所以也就特别的防备我,不让我出台。
不让我出台是最好的,我最好就是在这里陪客人唱唱歌,喝喝酒,我回到会所并不是为了急着赚钱。
我一直没有什么动作,磨磨蹭蹭的,我不是想针对丁珍珍,也不是为了比她强势欺压她,我是想把她送进监狱,所以事情不能急。
但是刘姐对我一直以来的无所作为有点不满,她不止一次问我怎么到现在都没有什么动静,我说丁珍珍没有什么破绽可以去查。这总得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