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挺有意思的,但杰森并不沉迷于它。从温德尔的情况就可以看出来,虽然他知识渊博,懂得很多仪式魔法——哦,应该叫做无形之术,能召唤出一些千奇百怪的召唤物来为他服务,但是温德尔的本体是不太强的。杰森更愿意擢升自我而非利用外物。

杰森对知识有求知之心,他热爱阅读,但并不把知识当做终生追求,追求知识只是他提升自己的途径之一,阅读更多是娱乐和精神享受。他想要学习一些无形之术,但目的并非是利用无形之术,而是在需要的时候懂得破解他们的办法。

下了飞机以后,杰森直接领着温德尔去换乘火车,从新德里去阿富汗还要跨过巴基斯坦,坐火车车到了边境线以后,还要换乘几次才能最终抵达目的地,这里的火车十分老旧又很拥挤,上面全都是人,但好在在四面通风,气味可以比较容易的散去,也不算不能呼吸。

又折腾了几个小时,一直到太阳有些落山的趋势了,两人才终于抵达到目的地的沙漠附近。

沙漠边缘有个破破烂烂的小镇,里面只有几十栋低矮的小房子,更多的是用木板和茅草简单搭成的茅草屋,所有的房子里最结实最大的一间是一家小酒吧,开在这种地方的酒吧,嗯,想也知道不是太简单。

温德尔根在杰森身后走进了酒吧里,杰森没有带着他标志性的红头罩头盔只带着一副大墨镜挡住了半张脸,他前额的两缕白发被染黑了,属于红头罩的特征消失了大半。温德尔也带着口罩和墨镜,他还喷了点发胶把头发抓了抓。

沙漠里风沙太大,不带点东西在脸上很容易呼吸困难。

“一杯龙舌兰。”杰森坐到吧台前面,对着酒保打了个响指,然后点单。

温德尔不熟悉这样的场面,便乖乖地没说话坐在他身边。

酒保看得出来,杰森是这种场面的常客,便老老实实把酒推给他,没有做什麽额外的事。

杰森拿到酒杯却并没有喝,而是从兜里掏出两张纸币,放在酒杯下面一部分是付酒费,另外一部分是小费。他继续问酒保:“有进沙漠的轮胎吗?”

“您想进沙漠?最近沙漠里可不太太平。”酒保见杰森出手阔绰,便很热情地提供了情报,“就在今天早上,一个美国来的大富豪,卖军火的,在这附近失踪了。斯塔克工业你们知道吧?就是他们的老板。”

杰森和温德尔对视一眼,他们下了飞机以后就匆匆的赶来这边了,压根就没看新闻。

“还有别的消息吗?那个大富豪来这里干嘛?”杰森漫不经心道。

酒保压低声音,“谁知道呢?今年我们这可热闹了,年初那边沙漠出现了海市蜃楼,看到的人说像是一座金碧辉煌全是黄金铸成的城市,然后就来了好多好多的探险家,但是这些人大部分全死在了沙漠里,只有英国一个什麽学校的考古队活了下来,出来了一半人,不过他们出来以后全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