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薇,你还好吗?我之前听到过你的喊声。”西弗勒斯担心的问。
“我没事。”说完,艾薇又将她醒来后的事简单的说了一遍。
西弗勒斯肉眼可见的松了口气,“幸好你没事。”
艾薇早就好奇为什么那位达尔西先生会说西弗勒斯是他的小学徒,后者看起来却一点也不高兴。
“你和达尔西先生是怎么认识的?”
西弗勒斯几口吃完面包,差点噎着。当艾薇提到达尔西时,他的眼里闪过嫌恶和恐惧。
大约五年前,那时候西弗勒斯才只是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在科克沃斯那种小地方,家里穷的孩子早早就会出来工作。
那段时间,斯内普先生酗酒成性,斯内普夫人不仅要忍受丈夫时不时的家暴,还要为了生计每天出去工作养活一家人,根本没有精力照顾小小年纪的西弗勒斯。
因为要上班到很晚,所以斯内普夫人经常忘记买菜回来,想起来时她会从外面带吃的回家。
西弗勒斯为了填饱肚子,自己偷偷找了份报童的工作,负责送蜘蛛尾巷附近街道的报纸。
这份工作他已经偷偷做了半年,不靠谱的父母丝毫没有察觉到异常,只能说他们的关心仅限于孩子还活着。
那时候,西弗勒斯已经开始在自学魔法。虽然斯内普夫人放弃了巫师身份,甘愿为了丈夫将自己逼成“麻瓜”,但还留下几本积灰的魔法书。
西弗勒斯在阁楼翻找到时如获至宝,为此他学习单词的速度突飞猛进。他还从报纸上知道了很多事,并从魔法书简介里得知了伦敦对角巷有售卖魔杖的店铺。
在学校被孤立,西弗勒斯的文化课并不出色。但是他靠自己摸索学习的魔法已经初见成效,这更加让他确幸,自己是为魔法而生。
学习魔法是西弗勒斯从小到大做过的最成功也最有成就感的事,特别是在某次斯内普先生想要家暴妻子时,被他使用无杖昏睡咒“制服”时,那种掌控感令他激动得一夜未眠。
所以当得知去伦敦能买到魔杖时,西弗勒斯也不知道自己是从哪来的勇气,拿上偷偷积攒的钱藏到了开往伦敦的火车。
开始时一切还算顺利,西弗勒斯顺利找到了破釜酒吧,找到了对角巷。然而那时的他手中的钱已经花得差不多了,根本买不起奥利凡德魔杖店的任何一根魔杖。
然而好不容易从科克沃斯市来到伦敦,魔杖近在眼前,西弗勒斯怎么甘心放弃。
那时候的他已经蓬头垢面,活脱脱一个小乞丐,沦落到早在垃圾桶里翻找食物的惨样。
他想找一份工作赚点钱,饭脏兮兮的模样根本没有店铺愿意雇佣他。就在西弗勒斯快要走投无路时,一个男人找上了他,那个男人就是达尔西先生。
达尔西直接将西弗勒斯带到了翻倒巷,他在那里新开了一家药剂店,需要一个看店和打杂的伙计。见到西弗勒斯这个“乞丐”,干脆直接捡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