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

沈煜趴在桌子上转笔。

余光划过陈黎明手臂上那条刀疤的时候,心里咯噔一下。

距离王鼎发闹事的那天,已经过了一个多月。

陈黎明手上的淤青和破损早已痊愈。

但小臂却留下了一道巴掌宽的刀疤,恢复的很好,只不过有时候会疼。

他每次看见这疤,都会想起那天的场景。

陈黎明带着满手的鲜血抓起凳子。

周围一片狼藉。

除了血迹还是血迹……

他活了二十几年,还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

其实他知道陈黎明是能躲过那把刀的。

只不过看见王鼎发抡起棍子朝他挥过来的时候,着急制止。

选择了迎着刀把人打倒。

“……不疼了。”

陈黎明洗手的动作顿了顿。

缓缓把挽起来的长袖放下来,失笑问道:

“是不是每次看见,你都得问我一次?”

沈煜感觉到头上覆上来一只湿漉漉得大手。

男人借着手上没来得及擦干的水渍,把他的头发向后撩了两把。

“头发长还真快,明明前几天才剪过,又长了。”

陈黎明很喜欢青年柔顺的头发。

剪断的时候,会在发顶微微翘起一根。

和它的主人一样,一下又一下的笑着点头。

但过不了两个星期,这根呆毛就会又软又乖隐匿在其他发丝中。

像是猫儿露出肚皮一样,让他忍不住去揉一揉。

……

第76章 人工呼吸?

“别摸,你都给我弄湿了。”

沈煜侧头躲了躲,干脆顺势贴在男人的腰腹上蹭了几下。

试图用男人的衣服把头发擦干。

但这样的做法不仅没达到目的,还把鼻子蹭红了……

“怎么这么硬?”

“受伤之后养了那么多天,也没养出什么软肉。”

沈煜疑惑的戳了戳。

随后便开始暴露色狼本质,笑眯眯的掀开人家衣服,把手探进去。

“来,让本少爷检查一下!”

青年的手很凉。

细腻的触感带着极大的温差碰上来,激的他小腹一紧。

一把按住那只作乱的手。

“别闹,下午不想上班了?”

“……想,不去要扣钱的!”

沈煜撇撇嘴,把手撤了回来。

自从他做了播音员开始,每天都要上班。

跟陈黎明在一起的时间简直是大打折扣!

但人总是要自力更生的嘛,他明天就能拿到上个月的工资了。

这还是很值得庆祝的。

可惜……

随着时代的发展,电视机慢慢普及以后,收音机很快就会被淘汰。

做播音员并不是个长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