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
沈煜趴在桌子上转笔。
余光划过陈黎明手臂上那条刀疤的时候,心里咯噔一下。
距离王鼎发闹事的那天,已经过了一个多月。
陈黎明手上的淤青和破损早已痊愈。
但小臂却留下了一道巴掌宽的刀疤,恢复的很好,只不过有时候会疼。
他每次看见这疤,都会想起那天的场景。
陈黎明带着满手的鲜血抓起凳子。
周围一片狼藉。
除了血迹还是血迹……
他活了二十几年,还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
其实他知道陈黎明是能躲过那把刀的。
只不过看见王鼎发抡起棍子朝他挥过来的时候,着急制止。
选择了迎着刀把人打倒。
“……不疼了。”
陈黎明洗手的动作顿了顿。
缓缓把挽起来的长袖放下来,失笑问道:
“是不是每次看见,你都得问我一次?”
沈煜感觉到头上覆上来一只湿漉漉得大手。
男人借着手上没来得及擦干的水渍,把他的头发向后撩了两把。
“头发长还真快,明明前几天才剪过,又长了。”
陈黎明很喜欢青年柔顺的头发。
剪断的时候,会在发顶微微翘起一根。
和它的主人一样,一下又一下的笑着点头。
但过不了两个星期,这根呆毛就会又软又乖隐匿在其他发丝中。
像是猫儿露出肚皮一样,让他忍不住去揉一揉。
……
第76章 人工呼吸?
“别摸,你都给我弄湿了。”
沈煜侧头躲了躲,干脆顺势贴在男人的腰腹上蹭了几下。
试图用男人的衣服把头发擦干。
但这样的做法不仅没达到目的,还把鼻子蹭红了……
“怎么这么硬?”
“受伤之后养了那么多天,也没养出什么软肉。”
沈煜疑惑的戳了戳。
随后便开始暴露色狼本质,笑眯眯的掀开人家衣服,把手探进去。
“来,让本少爷检查一下!”
青年的手很凉。
细腻的触感带着极大的温差碰上来,激的他小腹一紧。
一把按住那只作乱的手。
“别闹,下午不想上班了?”
“……想,不去要扣钱的!”
沈煜撇撇嘴,把手撤了回来。
自从他做了播音员开始,每天都要上班。
跟陈黎明在一起的时间简直是大打折扣!
但人总是要自力更生的嘛,他明天就能拿到上个月的工资了。
这还是很值得庆祝的。
可惜……
随着时代的发展,电视机慢慢普及以后,收音机很快就会被淘汰。
做播音员并不是个长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