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滴看向他,疑惑地说道:“话说,你谁?”
侠客,“……”
“小滴虽然记性不好,但是个很念旧的人,侠客你才刚加入不久,再多呆一些时间,小滴就能记住你了。”
富兰克林对此安慰道。
“记性不好,但念旧,噗——”
也不知是什么戳中了芬克斯的笑点,他捂着嘴笑了起来。
“这我就更好奇了——是什么样的人能让小滴记这么久呢?”
侠客很快就从失落的情绪中走出来,露出狐狸般的笑脸,带着探究的目光与小滴对视,“小滴妹妹,你还记得那位姐姐的名字吗?流星街也不算大,说不定我们这里刚好还有其他人认识呢。”
芬克斯嫌弃地说:“咦惹,侠客,你这语/气跟人贩子一样。”
小滴没说话了,她低下了头继续盯着书本,似是把侠客的话当成了一团空气,但侠客注意到了——小滴的手紧抓着胸前她一直佩戴着
的十字架项链,那个十字架很旧了,中间还有用胶水粘合起来的断裂的痕迹。
富兰克林说的没错……小滴真的是个很念旧的人。
富兰克林是清楚的,纵使那时还是小婴儿的小滴,还是记住了那个人的名字,记了很多年。
生在流星街的人,不管看起来再怎么好说话的人,心底对于自己的东西都有着很强的占有欲,别说抢夺了,别人碰一碰都不被允许。
与那女孩相处的记忆——是小滴记到了现在,被封在心底的珍宝。
虽然现在加入了旅团,有了一堆可以交付信任的伙伴,但除非与旅团的利益相挂钩,小滴是不会主动地去和别人分享这段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