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
“……很好,蝙蝠侠。”
比利听到了阿卡姆骑士发出了一声轻笑,他的声音中夹杂着一股难以言喻的愤怒和憎恨。
显然,布鲁斯刚刚的话戳到了阿卡姆骑士的雷区。
“两年过去了,你还是一如既往地令人不悦。”
阿卡姆骑士看着布鲁斯,“但你比两年前要更优秀,最伟大的侦探,你找到了我。”
阿卡姆骑士没想到,蝙蝠侠居然能这么快就来到创始人岛,在他的预想中,蝙蝠侠现在应该在布里克岛上和无人机玩追逐战。
凡事不能一概而论,毕竟他已经离开蝙蝠侠两年了,在这两年的时间蝙蝠侠变得更难缠了也很正常。
这样想着,阿卡姆骑士又冷冷地看了一眼被蝙蝠侠挡在身后的罗宾,又是黑发蓝眼,布鲁斯·韦恩的一贯审美。
但不是哥谭最近活跃的罗宾,身上穿的制服也不是最新版的罗宾制服。
阿卡姆骑士的目光深邃,他看着对面少年身上的制服,他当然记得这一身制服,这时两年前,或者更久之前的罗宾制服。
真可笑,阿卡姆骑士想,眼前这个老东西早就不记得你了。
阿卡姆骑士早在两个月前就回到了哥谭,这期间他不断地试着给蝙蝠侠找借口,试着让自己忘掉那些痛苦,但全都失败了。
他忘不掉那些人曾经施加给他的那份痛苦,也忘不掉曾经给他希望的人又给他带来了多大的绝望。
他憎恨蝙蝠侠,同样也憎恨新罗宾。
所以阿卡姆骑士在回到哥谭的第一件事,不是暗中联络罪犯准备套踏平哥谭,也不是找到蝙蝠侠复仇,而是找到罗宾将对方给暴打了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