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女子无才便是德,太过聪慧恐遭夫家厌弃,故而女子不可学习;

女子生来卑贱, 应当从父从夫从子, 掌管後院诸多小事,而财产事业, 注定是属於男人的。

此番言论, 在这浪潮之下皆化为灰烬, 以新的女诫替代。

此女诫说道, “女子生而聪慧, 合当掌管天下, 男子勇而鲁,便将担起活计琐碎,女子当为首耳, 引领他们行至正途, 故而女子当有五诫:

女郎天生聪慧,便当物尽其用,博古通今,方显才德本色。

不习书者,诫之!

女郎容资艳丽,无需铅华,诗书饱而生华,男子方以貌动人,妆点诸事,当交予男子。

耗时妆点者,诫之!

女郎志远,可顶家为梁,庖厨伺弄,家务琐事,尽交付男子。

搬弄宅院之事者,诫之!

女郎彪勇亦不输男,力缺则巧补,自小勤学,则骑射游击皆可行。

惫懒而荒废武学者,诫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