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女子无才便是德,太过聪慧恐遭夫家厌弃,故而女子不可学习;
女子生来卑贱, 应当从父从夫从子, 掌管後院诸多小事,而财产事业, 注定是属於男人的。
此番言论, 在这浪潮之下皆化为灰烬, 以新的女诫替代。
此女诫说道, “女子生而聪慧, 合当掌管天下, 男子勇而鲁,便将担起活计琐碎,女子当为首耳, 引领他们行至正途, 故而女子当有五诫:
女郎天生聪慧,便当物尽其用,博古通今,方显才德本色。
不习书者,诫之!
女郎容资艳丽,无需铅华,诗书饱而生华,男子方以貌动人,妆点诸事,当交予男子。
耗时妆点者,诫之!
女郎志远,可顶家为梁,庖厨伺弄,家务琐事,尽交付男子。
搬弄宅院之事者,诫之!
女郎彪勇亦不输男,力缺则巧补,自小勤学,则骑射游击皆可行。
惫懒而荒废武学者,诫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