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三白眼未有神色的端视前方,危压逼迫人的气势叫人不敢与之对视。
南方男儿体修七尺已足夸诩,此男子虽是居于马背之上,但体修绝不亚八尺之余。
纪桃榆因身子不好的缘故,出门识人不多,还是头一次见着比村里腱子肉高鼓,走路呈大八字脚的屠户气势还高的人。
好在是那人明知在受诸多目光打量,却视若无睹的继续往前去,若是横眼过来,纪桃榆觉着只怕会好一场心惊肉跳。
富贵之人虽是眼热于骏马,却也不敢兀自差人上前讨问,只怕冒犯于人无端惹出些事祸来。
只得白白看着男子骑着那匹好马在晨风之中远去。
“咱们这一带真是少见这体格的人,要是站人堆儿里也得冒出大半个头来。生得又怪吓人的,谁嫁他半夜睡眼朦胧的看上一眼还不得丢了半条命去。”
余家哥儿见着马走远了又蹿了出来,对着远去的人一通叨叨。
“还得是表哥那般气质儒雅,说话温言细语的读书人才好。”
纪桃榆微微抿了抿唇,单以外相来看,这人确实气势太高,看起来也太凶了。
可世间之人,哪里是单浅显的外相就能评判个长短的。
“看这架势说不定还是个兵莽子,听闻西北的仗总算是打完了,不少受征前去战场还侥幸活着的兵将都在返乡。你想在那疆场上过活的,哪个不是狠角色,以后遇见还是得躲着些。”
纪桃榆却道:“若真是返乡的沙场将士理应敬重才是,若无他们保卫国土,如何来我们的太平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