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不用在每一次开始学着舍不得的时候,无奈的必须分别。
是的,分别。
很多很多年前,也是在一个雨夜,那个叫做谭夏的青年,捡到了她。
那个青年很美丽,有着春江一般温暖的眉眼,头发长长,衣裳古典,看起来,像是长白山上飘落的雪,若笑开来,那雪花就奇迹般的带了温度,让人觉得是暖的。
她想念家乡,所以,当他的怀抱,是自己的家乡。
可是,时间到了,又重新回到了起点。再寻一个人,将她捡回去,只是那个人,已经不会是他。
缘来则聚,缘尽则散。
那个曾经笑着叫她长颐的年轻人,早就走到记忆里去了。只是,忘不了,他的笑容,像是暖暖的雪花。
那个叫陌香的少年说,狐狸多情,所以度不过情殇,万劫不复。其实是不对的,雪狐一族,薄于情,若不是别人真心相待,她们,不会轻易付出情来。
她在尘世流浪了五十余载,真正动过感情的,不过只有三四次。只是,后来,她趴在新一任主人的肩上,招招摇摇的过着大街,很多人看着她的样子,仿佛见世间难得一见的乖俊模样的狸猫。
“阿诚,那只狸猫真漂亮。”身后,一个清秀的女孩子对自己的男朋友撒娇道。
那个女孩子,是她的前任主人。
她曾抱过它,亲过它,买最好吃的饼干,然后抱着它坐在地毯上,你一块,我一块,吃了个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