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都喜欢
顾七站在姜以顷的面前,望着他那双深邃的黑瞳,思绪莫名地被他牵引到初识的时候。
【回忆】
——重新认识一下,我叫姜以顷。
——我欣赏你现在的身材,线条完美,八块腹肌也练得很好看。
那个时候与姜以顷初识,姜以顷是一个戴着金边眼镜,温文尔雅、眉如墨画的一个高个子男生,他的声音沉稳淡定,与之沟通会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顾七记得有一次,姜以顷被海水冲离岸边,他看到姜以顷遇到危险的那一刻,想都没想,直接冲过去将他救起。
救他的时候,或许是因为不忍看朋友出事,又或者掺杂对姜以顷的欣赏与好感。
给姜以顷做人工呼吸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脑袋完全空白,那是他第一次亲吻男生。
——那是我的初吻,你能不能对我负责
当时,顾七还当自己是直男,直接拒绝姜以顷的求爱,甚至还让姜以顷不要错付。
画面一转,顾七想起姜以顷为了救他,右手掌心被匕首整个穿刺过去的那天。
——我知道我不像厉晖那样拥有厉害的身手,可当时一看到有人要伤害你,我没想那么多,只知道我不想你受伤
——为你挡刀我并不后悔,哪怕以后再也无法画画,也没有关系,我画的足够多,还可以用左手画画
——我喜欢你,看到你就会心动,看不到你就会茶饭不思,睡不好,我没有办法放下对你的喜欢
——我心跳好快,都是因为看到你太激动了
——七,我不要求你现在立马跟我在一起,但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追求你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