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人篱下的日子并不好过,吃着剩饭遭着白眼,穿的衣服也都是舅舅家的弟弟淘汰下来的旧物,他比弟弟大,个子也比弟弟高,弟弟的旧衣服也总是短一截。

每次看到舅舅给弟弟买新衣服时,小小的温绛就会躲在一边满脸艳羡,心中暗暗期盼着弟弟快些长大,等弟弟长到衣服穿不下,自己就能捡他的旧衣服穿。

这样他也有新衣服啦。

温绛垂着眼望着卡里仅剩的八万块,抿嘴笑笑。

不管这么做会不会后悔,既然做了就没有回头的机会,况且如果当年不是那位神秘好心人暗中捐助,送他去学表演,他也没机会进娱乐圈,更没机会赚到那么多钱来改变命运。

温绛崇拜他敬慕他,但却不知他姓甚名谁,连他的真实样貌也未曾见过,他只来过几次,捂得严实,只在车窗缓缓上升的瞬间,看到了他雪白衬衣领口上方那若隐若现的小痣。

那也是自己最后一次见到他,此后的六年里,每当发呆的时候,就会想起那淡色的痣。

后来,温绛希望能成为他,尽自己绵薄之力帮助更多孩子逆天改命。

办完一切,他这才从某团上买了身便宜衣服,打车去了原主所在的娱乐公司。

而此时,距离经纪人严锡命令他速来公司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

一进公司,入眼便是大厅里悬挂的几幅巨幅艺术照,中间c位照片中是个身材颀长、芝兰玉树的年轻男人,手指蜷曲抵在红唇边,微扬的下巴透出几分倨傲的矜贵,精致漂亮的眉眼和那些流水线下来的艺人男团截然不同,一眼便终生难忘。

温绛看到了照片下方男人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