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自己只能办这么多了。

有什么比女主喜欢上更可怕的事情吗?那就是被女主记恨上。人脉什么的暂且不提,就自己一年的努力下来,依旧没改变的了在同门眼中自己的舔狗身份,尽管自己曾经已经辩解过,可所有人还是觉得自己喜欢余若宁。

自己去告状,基本告不成。只要余若宁愿意,完全有理反驳自己诽谤她。

动机:宋千以爱而不得,对余若宁心生怨恨,冤枉余若宁来使她身败名裂!

恶毒男配的戏份放在他身上简直再合适不过。

以后若是真有机会跟原身换回去,结果自己把他的号养废了,那怎么办!

不行!他宋某就算使尽浑身解数,也要来个死鱼打挺!

当然,目前还没计划好怎么个挺身法。

想的脑瓜子疼!慢慢想吧!如今老老实实在妖界躲着吧,一张嘴又不是万能的,回去也干不了什么。

一番思考结束,宋千以转移想法。撑着脑袋苦闷,一转眼,发现一只红彤彤的东西。

豁然将目光重新转移到花妖身上。

嘶……自己那么麻烦它,不干点什么表示感谢会不会不太好?

宋千以刚张开嘴,卡了一会,再次陷入沉思。

喊它花妖吧,太生硬;喊它花妖姐姐吧,这是位公的;喊它小花妖,它都能当自己祖宗的祖宗了,不合适不合适。

花叔?花伯?花爷?花老?

于是想了很久,宋千以开口就是:“花哥!”

花妖闻声抬起头,奇怪的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