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是在宫里找一位长辈抚养。
第二种是在宫外找一位地位高的皇亲抚养,。
第三种是在宫外找一位亲近的大臣抚养。
在宫里抚养的,无论是给谁抚养,都容易跟皇帝见面,自然最亲近,待遇也比较高。
交给皇亲抚养的,由于都是亲属,和宫里关系密切,待遇略低于宫内(配给什么的部分由抚养家庭支出),亲近度就不如宫里。
然后交给大臣的,由于大臣身份有限,不能经常和宫里往来,待遇最低,亲进度也最低。
特别是很多交给宫外抚养的皇子、皇女,大概满月前后就送出去了,之后可能在宫外夭折,皇帝基本没怎么见过这个孩子。
清初能受命抚养皇子女的人家,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和宫廷极其亲密,极受宫廷信任。
另一种是和所抚养的皇子女本身具有亲属关系(但也要极受信任)。
所以帝后并不怕他们对皇子女不利,甚至有时候正相反。
比如康熙帝的长子承瑞养在g大臣家,后来突然发病(好像是天花),g大臣几乎每天都要向宫里报告病情。最开始g大臣还问,要怎么办,是不是每一步都要请示。
孝庄就回复说,“既然给了g大臣抚养,就一切听g大臣的。”
康熙也表示认可。
后来承瑞夭折,g大臣入宫请罪,孝庄说,“难道最难过的不是g大臣吗,他何曾不尽心抚养了?哪里需要请罪呢。”
可见这种关系。
ps1,有人把抚养皇子女和当乳母相提并论,其实完全不能比拟,抚养是负全责的。
ps2,现在已知的例子里,如果是包衣大臣抚养皇子女,后来都找个名义抬旗了。可以说能养育皇子女的,一定是包衣大臣里最受信任的。
ps3,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一直在强调宜妃家族不是由于宜妃受宠而抬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