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能进屋了,秦安邦的脸色一下就缓和许多。
三人入座,秦安邦把秦启航当空气,和颜悦色的问纪诗诗:“孩子,你叫什么?”
纪诗诗扭脸看了一眼秦启航,等他使了眼色才说:“叔叔,我叫纪诗诗。”
纪诗诗声音软绵绵的,长的又好,秦安邦呵呵笑出了声,“哎呀!还叫什么叔叔,直接叫爹。”
秦启航:“你有完没完,别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身为男人,秦安邦瞬间就明白兔崽子为啥这么暴躁了。
想想自己确实心急了点,秦安邦尴尬一笑,连忙从兜里掏出一个木盒子说:“诗诗,这是启航他娘早就准备好的,时间久了成色有点不好,你要是不喜欢就拿去银行换了。”
说着秦安邦打开了木盒,纪诗诗就看到了两个稍微有些暗沉的大金镯子。
这俩大镯子是真的大,都有成年人小拇指粗了,一个恐怕有两三百克。
纪诗诗忍不住感叹,她那未见面的婆婆……可真大方。
这么粗的大金镯要是多戴几天,手恐怕都得骨折。
但别说,纪诗诗挺喜欢的。
黄金嘛!懂的都懂,香的嘞!
“叔叔,这是婆婆的一片心意,我很喜欢,不必换。而且这金镯子的花纹很美,我觉得用来做传家宝非常合适。”
纪诗诗短短一句话,成功让秦家两个男人露出笑颜。
“好孩子,喜欢就好。”
笑容满面的秦安邦又掏出了一张存折,“我一个大男人不知道准备什么,这点钱你拿着,喜欢什么就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