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菀更加不解了,救人于水火不是好事吗?难道还见死不救?
见林菀没有会意,陈桂花继续说道:
“欸,坏就坏在这事儿被村里一些长舌妇编排,你俩男未婚女未嫁,阿砚救你上岸后,你已经没有意识了,为了救你他也顾不上男女大防,你头上有伤,天气又冷,他碍于你的伤情,只得抱着你回来,这一路不少人都瞧见了。”
林菀顿时明白了。
虽然陈桂花说的隐晦,但溺水失去意识的人,被救治时肯定免不了一些身体接触。
这要在现代,人工呼吸、心肺复苏也只是最正常不过的急救措施,可在这男女七岁不同席的古代社会,可就是于女子名节有损的大事。
她昏迷过程中对方为了救她肯定做了一些抢救的举措,这些举动被有心人士一传播,指不定就演变成各种样子了。
陈桂花这是担忧她以后的婚事怕是更难了,好人家找儿媳是不会要名声不好的女子的。就算她和对方并未有什么实质性的接触,甚至都不熟,那也不行。
“二婶,没事儿的,人家救了我,本来就是善意之举,怎可因为顾及名声要求人家对我负责呢?”
“若真那样做了,试问以后又有谁敢在危机关头伸手施救呢?”
“再说,侄女未来的夫君若是此等是非不分之人,我又怎敢将余生托付于他。况且,如今毓儿年幼,我要是嫁人他将如何生存?”
“你若嫁人自有我和你二叔照应他,此事你无需忧心,毓儿自小同我们也亲厚,我自是把他当做幺子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