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嘚,陈煜,你就惯着他吧!”方若衡气鼓鼓起身,又翻了个白眼。
陈……煜?
宋知佑迟滞地,机械式地转头看向身边的人。
真的是煜哥。
梁叙虽跟陈煜长得很像,但陈煜的五官要更加柔和一些。他看着眼前的人儿,再低头看向自己肉嘟嘟的双手。终于反应过来。
自己也穿越了。穿越到了很久之前,煜哥还没死的日子。
许是自己盯得太认真,陈煜笑着揉揉他的头,说:“别看了,走吧,带你吃好吃的去。”
方若衡说有一家烤肉店巨无比好吃,于是,三人一齐朝那家烤肉店前进着。
走着走着,宋知佑突然发现今日这条街道,与平日很不一样。
到处都装饰着巨大的爱心和鲜红的玫瑰,俨然一副过节的热闹模样。
这是……?
宋知佑正疑惑着,一个姑娘捧着玫瑰走了过来,羞涩地看着方若衡和陈煜:“今天情人节,请问两位要买花吗?”
方若衡一顿,满脸写着不乐意:“你是觉得我跟他像一对吗?”
姑娘有些尴尬:“我……”
“我买一束吧。”
陈煜无语瞥了方若衡一眼,然后接过花,随后蹲下身,送到了宋知佑的跟前,并温声道:“小佑,情人节快乐。”
宋知佑看着眼前手捧玫瑰的陈煜,怔怔接过,随后脑洞大开:这姿势,跟求婚一样。
渡过这个小插曲后,三人走到烤肉店落座。
滋滋肉香冒了出来,方若衡吃着吃着,忽然看到一个皮肤白皙,正靠在椅背上厌厌玩手机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