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云抬头看着窗外, 村长儿子肩膀上扛着什么东西正在往家的方向一路小跑,估计他也从外面看见了窗口处的阿云,抬起一只手朝她挥舞:“阿云!我回来了!”
这一瞬间, 配合周围的景色,阿云觉得自己在拍乡村爱情故事。
“早上主母叫你过去都做了什么?”提索拿着东西进屋后, 阿云才看清楚他肩膀上扛着的是一些卷起来的兽皮,兽皮中还包裹着很多骨头“我们在外面处理猎物, 前两天有头落单的猎物,死在了外面。皮和骨头这两天才晒好,我拿了一些回来。”
提索蹲在地上开始整理, 因为阿云为家中添置了很多家具, 再加上如果他把东西丢在地上不整理, 阿云就会替他整理,他觉得不好意思所以现在养成了带回东西立马开始按照类别整理的习惯:“阿云吃东西了吗?”
“吃了。”一想到这个阿云就面露菜色, 早上在石头长屋中见过新生儿后,她在屋子中帮主母做了些杂活,随后到了应该吃饭的时间,哇本来了,用树叶包着一大堆非常新鲜非常有活力的虫子走进来了。
虽然除了虫子,还有一些水果和肉片……但所谓子如母, 主母挑了那群白白黄黄的幼虫中最大的那条,热情递给了阿云:“吃吧, 图那最喜欢吃这个。”
这就是聚落的喜虫文化吧, 现在阿云还能回想起虫子在嘴里炸开的感觉,她觉得自己自从遇到提索起, 除了命运与这个高大的野人纠缠在一起,也顺带将昆虫卷入了命盘。
“我也给你带回来了一些, 主母说你最喜欢这个。”阿云干咳两声,把桌面旁边的小树叶包拿起来,转过身对着提索打开,几条肥胖的幼虫在嫩绿色的树叶上微微蠕动。
“好好!”提索眼睛发亮,因为手上还在收拾兽皮,他干脆张大了嘴。
“……?”阿云捧着虫子愣了几秒,见提索没有要主动伸手拿的样子,只能忍下心中那股酸涩,用手指拎起一条肥肥软软的大虫子,朝提索嘴巴丢过去。一丢一个准,像是在喂狗。
“所以主母有让你做什么吗,带你见了新生儿吗?”提索满足咀嚼着虫子“有让你做很麻烦的事情吗,要是你不想做,我可以带你回洞窟。”
还惦记把我带回去呢。
阿云将树叶折起来放回桌上:“我见了新生儿,大家现在看起来都很健康。我想到了办法,但不知道能不能行。”说着她从桌前起身,去把放在床上的羽绒服拿起来展开:“我要做几件这个,说不定有用!”
提索自然是不理解阿云手中的那件衣服,和他身上的兽皮有什么区别,只觉得阿云想出来的办法肯定有用,于是想也不想就直接起哄:“阿云,好厉害!”
不过介于这个时代的材料所限,她感觉自己的这个办法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性失败,所以这几天她还得多想点办法整活:“今天我还认识了新的母,哇本,是她带我去见主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