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就是很想抱抱他,就像雨天里抱一只被淋湿的猫。
不管这只猫叫得有多骄傲,淋湿了就是淋湿了,需要人好好替它暖一暖。
姜玺正要回头,就觉得背上一暖。
唐久安的斗篷覆在他身上。
“殿下别嫌弃,将就用臣的吧。”
唐久安在京城时好不容易学会了穿绫罗绸缎,一回北疆,复又打回原形。
斗篷底下依然是粗布衣衫,束护腕,系抱肚,衣衫灰暗松垮,更显得身形挺拔矫捷。
方才在面馆中,姜玺看到她的瞬间,以为自己在做梦。
她这一身和去年夏天第一次入东宫时一模一样。
连发髻都是一样的随手挽起。
曾经他有多瞧不上这样的打扮,而今就有多喜欢。
这是天下地上最好的打扮,因为唐久安喜欢这样。
“我真没事。”他看着她的眼睛,认真道。
唐久安也看着他,回以同样明彻的视线,“是,臣知道了。”
他受伤了。但他认为他这身伤是值得的。
即使他的额角还滴着血,他手上的伤口刚刚又崩裂。
唐久安从袖中摸出药瓶:“这是军中的金创药,好用是好用的,就是药性霸道一些,殿下且忍忍。”
她先给姜玺的手上药。
能让唐久安都说出“霸道”二字,姜玺有了心理准备,憋住一口气,绝不允许自己嚎叫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