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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达笙一边说“知道了知道了烦死了”,一边非常情愿地从白汤里夹菜。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林初说,“严格来说,必须是情节严重,必须是公然,这个公然不仅仅指在网络上,生活上,而是包括但不仅限于面对面交流。”

“才三年啊。”唐之珩端起水喝了一口。

林初:“法律严谨。”

上来就弄那么一出,夏芃芃有点跟不上思路,抬头看了看唐之珩,又看了看林初,一脸懵逼。

十三姨好笑地说,“你家男人精的跟猴似的,在这个风口浪尖哪有闲情逸致给我儿子过生日。”

这么一说,夏芃芃就明白了,搞了半天今天也不是说顺道过生日,而是压根就不是来过生日的。

“那个女人呢,你们谁认识?”唐之珩问。

夏芃芃问:“哪个女人?”

唐之珩:“唐莹和叶灵这次事件的背锅人。”

“哦,我见过。”应巧巧说,“刚毕业的大学生好像,心高气傲的,上次《归途》她就在剧组,程渡塞进去的,这次估计也是。”

“反正这事有猫腻是真的。”谢骋说,“说不定是程渡自己策划了整场戏,只是没想到临场有小猫露出了爪子。”

唐之珩不说话,周达笙问了句,“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