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害怕如今的他不爱你,害怕你看到如今的他,不爱他。”
聆月想了想,点头。
式微摸了摸聆月的脑袋。“你有没有想过一件事?一个爱上另一个人,必定是因为后者身上有吸引这个人的特质,只要这种特质还在,即便记忆不复,只要再见,仍旧会爱上。”
现实又不是小说,曾经深爱过的人,失忆后就不爱了,宛若对陌生人,甚至仇人。真能因为失忆就变成陌生人甚至仇人,说明失忆前不仅不爱,甚至有恨,不然没法解释,为什么失忆了就好感归零。
因为失忆而归零的好感没法解释一件事:最早的时候,你是因为什么而被吸引的?
失忆了就不爱了,可以理解,因为一见钟情太稀有,从相识到相爱必定有一个过程,没了这个过程,也就回到了初见的状态,但能发展到相爱,相识时彼此必定有好感。
修真界的爱情不考虑财富因素,能走到相爱的两个人,必定有吸引彼此的特质。
聆月愣住。
式微总结道:“失而复得,何其有幸,想见就去见。”
聆月将式微的爪子从自己脑袋上薅下来。“不准摸我脑袋。”
式微笑着收回爪子。
“不是说天庭时代后期,大部分人口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活着吗?怎么这一个个都这么多才多艺且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