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在乎, 不喜欢。
不喜欢她的人, 她也不要喜欢了!
梁佑是这样,沈呈也是!
林亦书叫来家里的佣人帮忙把这些东西都拿出去扔掉, 佣人瞧见满屋子的金银首饰惊讶得目瞪口呆,“这些……都扔了?”
“嗯!”
“可是小姐,怪可惜的……”
林亦书想了想, 随手抓几串珍珠项链塞给她,“我记得你女儿好像是喜欢珍珠, 你们要是不嫌弃,这些就送给她了。”
杨姐女儿名字就叫珍珠,和林亦书年纪差不多,也算是一起长大的,放假的时候也会来林家做事。
杨姐赶忙说:“哪会嫌弃呢,之前小姐送她的那些包包她可喜欢了,只是这些东西都太贵重了,我们不能要!”
林亦书笑笑,“不嫌弃就好啦,快收下!”
杨姐心动不已,在林亦书的劝解下笑眯眯揣了起来。
虽然佣人这个名头听起来不好听,但是在林家做事这么些年,林家从上到下从来不会亏待他们这些人,有什么好处也会想着他们。
杨姐一家四口从刚开始挤在五十平米的出租屋里到现在已经买得起大房子,不光是他们一家,在林家做事的所有人都已经和当初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好处是谁给他们的,大家都记在心里,只会对林家忠心耿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