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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林加杨托计算机系的人黑了这个帖子,事情很快压了下去。

再后来时间一久,便也没有人再提起这事。

在这个把吃瓜当成乐趣的快消时代,新鲜趣闻接连不断,根本没人会去刻意记得这种小事。

事后,林加杨查出了发帖人,并将此事告诉苏沫。

知道是何盼的那刻,苏沫不是没有愤怒。但更多的,是不理解。

她虽不与何盼交好,但也不曾交恶,想不通她为什么要恶意诽谤。

可因为那段时间忙着给祈燃补习,等回过神来,苏沫早已过了气劲儿。好在这事虽然引起了一阵小波澜,到底也没什么大的影响,至于旁人对她的看法如何,她本来就不在意。

本着平安顺利度过剩下的三年,苏沫不愿揪着这事不放。

可也不代表她不记得。

这会儿何盼被苏沫指证,虽然心虚,但仍不肯承认,大声说:“你血口碰人!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是我拍的?有什么证据证明文章是我写的?!”

苏沫转身在座位上坐下:“我没指望你承认,只是想告诉你们,你们做了什么我心里一清二楚。”

何盼站起来,气急败坏道:“苏沫,有证据你就拿出来,别在这里说些似是而非的话。诽谤是犯罪!你大可以去告我!”

这可真是有恃无恐,苏沫暗自失笑,脸上却面无表情:“你手机里的照片就是证据,对比发帖时间,一看便知。”

何盼仍要辩解,被苏沫抢了先:“你知道吗?手机里删除的照片,都可以恢复。”